2012年买了两张乌来春秋馥兰朵汤屋附晩餐两人券,
一张自己和先生用掉后,另一张就送给一位也常买东西和我分享的朋友(先生同学的太太)。
那券上是有标期限,也有注明过期后仍可使用,若原方案涨价就补差价。
我送出前离票面期限印象中还有两三个月,也与饭店确认逾期的使用规定,饭店确认永久有效且表明原方案还会持续一阵子。送朋友时也有做说明。
昨天找了朋友夫妇一起吃晚餐,吃完和朋友一起去看了餐厅墙上的剪报,刚好主厨有待过春秋馥兰朵。
讨论时朋友问我春秋馥兰朵汤屋好不好,我以为朋友券还没用掉,但结果是她后来把券交给我先生要还给我。
我当下就当着朋友的面问先生券呢?
他回我忘了。我觉得当场问下去会很尴尬,就没继续问。
餐后和朋友回我们家继续聊天,朋友离开后我问先生票券去向。
他先回我不记得了。
因为那券好像也要快2000元,若是放到忘了也可惜,我请他想清楚。
然后说他改口送给帮我们装潢房子的设计师了,当下我已经火了,对他说券是我买的,为什么要拿我的券送人可以不告诉我。
因为很晚了我就带小孩睡觉去了,然后我想起了他的确有送过设计师票券,但是送设计师的票券是他更早在2011年自己买的。
然后我半夜传了LINE提醒送设计师券的时空背景,要他交待清楚消失的泡汤券。
早上他带了工iPad进来,让我看购票网页说再还我。
我说我要的不是券,是要知道券到哪去了。
然后他说他想起来了,他带他爸去用掉了。
我现在还是不能释怀。
想知道若是您,您做何反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