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喔!!!
虽然已经有回信给原PO,想一想还是再回一篇
既然原PO已经决定顺从太太的意思让太太继续育婴留停
那么对于是否该继续留停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我想说的是原PO第一篇文说生双胞胎,太太育婴留停9个月
第二篇说育婴津贴已经领完
其实生双胞胎夫妻可以各领12个月的育婴留职津贴喔!!!
不多说,劳保局的网址自己看一看
http://www.bli.gov.tw/sub.aspx?a=Y0A9GSus81k%3D
另外,按照原PO说的薪水
我想夫妻双方的综合所的税税率应该未达20%吧!!
那么如果今天太太想申请育婴留停两年
领完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之后还能领
"内政部0-2岁父母未就业育儿津贴"
这个部分,每名儿童每月2500元,也就是双胞胎一个月可以领5000元
http://glrs.moi.gov.tw/NewsContent.aspx?id=1398
既然家计不够多,那么有一些福利的部分就要自己去查去申请
希望以上对原PO有帮助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