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发现男友结婚前三天花钱找女人

楼主: ntugirl (靛青色情人)   2014-07-16 12:12:25
原po说:
契约里加注小孩18岁前父母双方不可分居,但是精神层面来说,我也希望他付出代价,
以后只当同居人不能再让他碰我,以后我们也不是夫妻,
只是我小孩的爸爸,我只是一个房客。
所以说:
未来18年男的只要跟妳住一起当房客,不断约砲和带女人回家3P都是可以的
外加对妳精神和肢体暴力,妳都不愿也不能分居。
天呀! 这根本是在订自虐条约吧,反正男生也不用履行丈夫和当爸爸的责任
他不拿钱出来妳也不能拿他怎样,签这个契约根本是在保障他,对他来说根本超爽der...
可怜的是妳的孩子,要在这种超级扭曲不正常的家庭环境下长大,
妳是失去理智思考还是脑袋真的有问题 ?
作者: CUTE12071207 (餅乾)   2014-07-16 12:23:00
我觉得原原po这条款根本不是为了小孩 而是基于报复的心理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16 12:31:00
就是还没想的很深入 一时气愤
作者: nomorethan (nothing more than)   2014-07-16 12:33:00
我也觉得她纯粹是不甘心,想要报复又不愿真的分手
作者: ysftsw (空白)   2014-07-16 12:40:00
推,这真的是自虐条款,害人害到妳自己
作者: liway (lovechunming)   2014-07-16 12:41:00
自虐条款+1
作者: tsutaS (秋花惨淡)   2014-07-16 12:46:00
男的根本不想结 只不过恼羞竟然是被抛弃和被悔婚的那方以他的自尊心 签约回去就是给他有时间和空间当霸王重新跑一次分手的流程而已(不过这次换他甩人)
作者: swatchcat (~( ̄▽ ̄)~)   2014-07-16 12:49:00
看到也觉得傻眼.到底是报复对方还是报复自己阿??要我才不会想跟一个可能带有性病的人住在一起~~太恶了
作者: elvire (...)   2014-07-16 13:12:00
应该是她很恨但其实又很爱 所以想用这条款去绑住这男人
作者: t0241682   2014-07-16 15:31:00
不甘心又不愿放手,因为放手了一毛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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