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以下理由:
1.娘家(台北市)登记我名下(因贷款条件较好),加上我父母和兄长还健在。
2.之前我们买房子(新北市)登记他名下(他2/3+我出1/3),
然后吵架时他竟说出要自行处分房产等话,我当初因为信任故没有去做设定。
3.娘家以后应该会留一小笔购屋的款项给我,说是希望帮助我以后买房养老。
为什么我想办理夫妻财产分开制?
1.因为...我觉得以目前未婚夫的心态而言,
如果财产共有,我娘家莫名其妙他也有分,对我家人没保障,
2.还有,吵架时,以后他要去处分他的资产,也与我没有关系,
新北市那间就算了,虽然房子是我找我谈我决定要买的,
但他觉得他出钱较多他是老大,名字登记他的他最大,我当花钱看清,不计较~
之后若有机会换屋,我一毛都不会出了。
(当初刻意让他多出只是为了让他可以比较有面子...是,我错了!)
3.以后娘家留下的钱其实是我年轻时都拿回家付房贷的钱(所以至今我无积蓄),
现在家里有经过换屋比较过得去,所以我妈说那笔以后会留还给我,
我不想我爸妈特地留下来给我的钱,到最后如果我们怎么了,还要分一半给他。
讲很直白 但钱这种东西还是婚前分清楚点好
我的薪水也会拿出来负担我和先生这个家的费用
从交往开始我买东西100次有99.9次都是自己付钱
如果两个人幸福快乐过日子当然OK
但有个什么意外 我不想最难看的事情发生
我们订婚了 但还没登记 我没有不想嫁给他 但希望可以去办夫妻分开财产制
因为我要保障我家人 以及 如果以后我们有什么闪失 之后的路
想当然尔
他不会愿意
因为我本身蛮勤奋赚钱的
身上又有绑台北市房子
跟我分开财产制对他没有好处
但如果我坚持要分开财产制呢?
Q1:
请问要先办登记结婚 才有资格去办分开财产制
还是可以先办好 再去登记结婚?
Q2:
是不是登记之前的房产其实都跟他无关?
如果是这样那至少我担心的第一点可以平安...
Q3:
有没有成功说服另一半去办分开财产制的版友可以分享经验?
以上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