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原po老公实际上小不小气、识不识相、是不是占了便宜。我也是喜欢一码归一
码的人,如果是我是老公,在同样情境下,我的想法是
1.房屋在岳母名下,房屋税岳母付。
2.妻子借名给岳母买卖房屋,那3万多应该是岳母付,若妻子觉得想报答母亲想帮忙付,
那就是他们母女间的金钱往来,我尊重他们。但我不觉得我该付这笔钱。
3.免费住在60坪的大房子、还有300万的高级装潢,我感谢。逢年过节,红包会包多一
点。
我会把自己定义成免费借住亲友房子的人,房子的事是主人的事,与我无关。但会在
别处回馈。
回到婚姻,若我是老公,其实比较希望
1.房子是登记妻子的名字,父母直接送女儿房子可也,婚前赠与我分不到一点都没
关系。但不希望住在岳家其他人名下的房子,情况搞得太复杂。
2.最好是和妻子一起租屋或买房居住,若买房则登记双方名字。妻子出的钱由岳家出我
没意见,那是他们家处理金钱的方式。
总之,我不喜欢夫妻的小家庭附属于任何一方的原生家庭。原生家庭的帮助我尊重、
感激,但我们的小家庭应该是独立的。岳家和妻子的金钱往来是他们家的习惯,我
尊重,但希望妻子和我共同决定小家庭的金钱支出。两者不要混淆不清。
既组成新家庭,总觉得应该成熟长大,和原生家庭保持适当的距离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