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请] 新增marrage板主

楼主: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4-01-17 22:45:40
※ [本文转录自 L_LifePlan 看板 #1IsJ_xhr ]
作者: smart1988 (苍海一村民) 看板: L_LifePlan
标题: Re: [申请] 新增marrage板主
时间: Fri Jan 17 22:36:40 2014
#1I1vxxS1 (About_Life) [公告] 生活娱乐馆组规 2013 修订版 v2.0
二、新增/删除板主
<新增板主>
1.若该板已有板主,需现任板主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并经所有板主同意。
2.若该板无板主,可由小组长办理遴选作业,或至LifeNewboard板提出连署。
1>连署时间发起后满三天方得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
2>提出申请后,小组长可视情况延长连署时间,至多十四天。(连署期满)
3>连署理由请确实填写,过于简略者小组长得判定为无效连署。
4>基本连署门槛之定义为有效支持票25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数高出有效反对票数的1/2以上。
3.新增之板主须符合登入300且发表200之限制。
4.新任板主上任后所管理看板不得超过3板(不计班板、组务板)。
#1F-lJSoF (L_LifeJob) [公告] Life_Job 组务板板规 2012
四、其它事项
(1) 连署(包含新增看板、板主及相关罢免等)审核标准:
无论赞成方或反对方,请确实填写连署理由,
仅填写“支持”、“赞成”、“帮推”……等语意不明或无关连署宗旨者,
视为无效票。
经审核:支持票共 40 票,废票 17 票,有效支持票为 23 票。
反对票共 0 票,废票 0 票,有效反对票为 0 票。
经审核,有效票数未达规定之 25 票。
且开始连署至此尚未达规定之三天,故申请案驳回,
若欲再次申请板主,请重新连署。
虽然已经说过蛮多次了,不过组务就再提醒大家一次,
不是写‘支持某某某’或‘勇者就是要推’这种很长的支持理由就会算有效票,
而是你要明确地让组务看到你是‘支持申请人的什么东西或是特质’,
这样才算是有效票。
详细审核过程列于<附件一>。
<附件一>
※ 引述《dorakao (这是一块朵拉糕)》之铭言:
: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现在)   2014-01-17 22:59:00
感谢提醒 没注意只复制一半
作者: ariesapril (Fen)   2014-01-18 00:00:00
原来还要写清楚支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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