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一下笔者是南部人在台北上班,老婆是中部人在新竹上班,跟老婆刚怀第一胎时,
没有养育小孩的经验,将第一胎交给自己父母亲照顾,因南部除父母亲还有姐姐,姪女
共住,可以互相帮助看小孩,但是跟小孩聚少离多.到第二胎时,我跟老婆决定在台北
找保母托育小孩,于是老婆生产前六个月,就已经物色好保母.老婆生产后,在岳母家
坐月子时,岳母突然游说我把小孩交给她照顾,当时老婆的弟媳也刚好准备要生,由于
平时有岳母+老婆弟媳在家照顾小孩,心想孩子给外人照顾不如给亲戚照顾,就答应给
岳母照顾.当时岳父跟岳母离异,家里大概是岳母+小舅子+媳妇同住,空间60多坪,生活
条件普通,基本上一切相安无事,直到弟媳也生小孩了,不到一个月,由于照顾小孩的
观念不同加上弟媳可能口气不佳,老婆弟弟跟媳妇一同被岳母直接赶出家门.
此时平常只剩下岳母+小孩,固定我礼拜五去新竹载老婆,一同前往台中,平时我老婆
新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