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板规说明

楼主: mtyc (mttttttt)   2013-12-03 12:00:51
公告不能回文
标题是板务,那可以吧@@ (不行回文的话,请版主告知,不要水桶小的= =)
翻译米糕:
※ 引述《Pocketsun ()》之铭言:
: 各位板友好,
: 近日板上检举繁多,且多指向同一事件,因此板主认有必要就此事件之处理
: 方针作一说明。
板主说明
: 一、就板规4-7,即回文若有偏离本文题旨之情形者,婚姻板板主群曾于
: #1HuapDPY (marriage)一文中阐释为何采取相对宽松之标准,过往于板
: 规执行上亦遵循此一标准,并无对近期被特定追嘘之板友有相异之处理
: ;同时我们认为仅为图管理上之方便,进而删除板友尚有部分与题旨、
: 板旨相关连之回文不是正当的作法,也违背我们的原则。
一、虽然该文违反板规4-7
但板规的"删文"惩戒,不合两位板主的原则
并且 #1HuapDPY (marriage)一文已说明两位板主任内会采取宽松原则
故不会删文,仅推文劝说原po改标题
: 二、板规2-5之规范目的首要在于指明,板友仅为其于本板的行为负责;其
: 次则为防止本板卷入他板纷争,或将纷争推向他板,令看板间有连锁发
: 生混乱之危险。因此纵或板友于他板因违反他板板规而受处分,若其于
: 本板之发言不违反板规,即应保障其权益不受他板事务之牵连;并且,
: 若板友于本板之发文或推文有致令看板连锁发生混乱之危险,亦应依板
: 规暂时限制其发言之权利,以免事端继续扩大。
二、板规2-5 请勿拿他板文章攻击版友
是为了避免连锁效应,造成ptt各大板混乱
故有执行之必要
: 三、需附言者为,板规2-1至2-2所拟保护者,乃个人于社会生活中之人格评
: 价,而是否违反板规,判断上每随行为时之客观情状、行为场域之语言
: 使用习惯等事项,而有相对性,不宜执持单一事由即遽为认定,而应综
: 合全盘情状以为审酌,尚不得执其陈述言论中之某些负面用语,遽指为
: 侮辱谩骂等情。又板规所保护之法益是个人之社会人格评价及名誉,而
: 社会人格评价及名誉究有无受到贬损,非仅依检举人主观上之感情决之
: ,实应依社会客观之评价决之,从而若被检举人之词语伤及检举人主观
: 之情感,然被检举人之行为对检举人社会上之客观评价并无影响,仍非
: 为社会人格评价及名誉之侵害;是若被检举人所使用之词语客观上尚不
: 足以贬损他人之社会上评价与名誉,纵其言语有所不当或致他人产生主
: 观不悦之感觉,尚难以板规相绳。而板规2-3为当事人始能提出检举之
: 规定(举轻以明重),于此并予叙明。
三、板规2-1和2-2
两位板主裁决标准是以"是否造成当事人社会上之客观评价受损"
至于板规2-3
要当事人提出检举,板主才能受理
: 虽然即将卸下板主之职,但只要一日尚在任,我们即不会回避板主之责,仍
: 然会秉持我们的原则任事,规范之执行亦无假期。做人虚矫的未必是盲从于
: 网络文化中丑陋的部分,而好追踪特定人士之发文追嘘,欲以暴力遂行抹除
: 其所不欲见事物之私欲(仅有极少数人如此),因为这还不致令价值混乱,只
: 不过很难称之为善良而已。会让价值混乱的是以假意关怀的言语,将他人排
: 除于社群之外,使之成为赤裸的“他者”之行为;这也才是真正让人感到伤
: 心的地方。
: 婚姻板板主
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
婚姻板板主关心您~~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03 12:02:00
谢谢翻译蒟蒻 我可以敲碗m大的参选文吗?
楼主: mtyc (mttttttt)   2013-02-03 12:03:00
没有这种东西,小的端不出来啊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3-02-03 12:05:00
我写错了是翻译米糕 端嘛端嘛 妳可以的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3 12:11:00
喔喔喔~~~我可以跟r大一起敲碗
作者: icefeeling (冰冰)   2013-02-03 12:18:00
敲碗+1
楼主: mtyc (mttttttt)   2013-02-03 12:21:00
当板主要心平气和,上面几楼都比我有资格(真心)
作者: TUCzz (Bunny W)   2013-02-03 13:23:00
呼!真是简单明了,推。
作者: LisaShie (小麻)   2013-02-03 13:58:00
推选板主!!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2-03 15:10:00
感恩!
作者: yukiyeh (肋骨痛)   2013-02-03 16:15:00
感谢重点王XD
作者: swatchcat (~( ̄▽ ̄)~)   2013-02-03 16:57:00
终于看懂了,不然有点晕
作者: pseudogap (棒球·音乐·假文青)   2013-02-03 17:03:00
感谢翻译!
作者: tornt1995 (彤)   2013-02-03 17:49:00
谢谢翻译~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3-02-03 20:26:00
建议版主写文章应该要用mtyc的这种风格,不要写成法律文书这样大家都看得懂 :D
楼主: mtyc (mttttttt)   2013-02-03 20:30:00
赖皮大,你的"精神分析风格"版务文呢(敲碗)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3-02-03 20:32:00
我不是版主所以不能波版务文
楼主: mtyc (mttttttt)   2013-02-03 20:35:00
公告才是板主专用,板务文并没有(我有研读过板规orz,怕被水桶啊)
作者: Pocketsun   2013-02-03 21:16:00
谢谢mtyc简明扼要的说明。
作者: caroline4247   2013-02-03 21:32:00
推重点王XD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3-02-03 23:02:00
"精神分析风格"版务文呢(敲碗)
作者: Pocketsun   2013-02-03 23:14:00
leprosy:我改了,不知道有没有容易阅读一点?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3-02-04 01:02:00
感谢版主,这样文字就比较像口语用法 :)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3-02-04 01:03:00
不然原本那样子的繁复文字,就会像拉冈的精神分析讲座一样
作者: Pocketsun   2013-02-04 01:09:00
拉冈不是被学会除籍吗?我以为你不是走这一派的?
作者: Pocketsun   2013-02-04 01:20:00
我的意思是,我以为拉冈比较是学人文社会科学的人才会碰到的。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04 07:44:00
癞皮大博览群书,涉猎极广啊:P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3-02-04 07:47:00
不过谈精神分析,无可避免地都一定会接触拉冈的吧
作者: caroline4247   2013-02-04 08:14:00
我楼上几位都多博览群书,这是我喜欢婚姻板的地方:P
作者: caroline4247   2013-02-04 08:33:00
因为在讨论中长知识XD
作者: yichiehc (yichiehc)   2013-02-05 00:07:00
天哪!我竟然在这里看到"拉冈"勾起我在大A小a间痛苦鬼打墙的回忆(远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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