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
近日板上检举繁多,且多指向同一事件,因此板主认有必要就此事件之处理
方针作一说明。
一、就板规4-7,即回文若有偏离本文题旨之情形者,婚姻板板主群曾于
#1HuapDPY (marriage)一文中阐释为何采取相对宽松之标准,过往于板
规执行上亦遵循此一标准,并无对近期被特定追嘘之板友有相异之处理
;同时我们认为仅为图管理上之方便,进而删除板友尚有部分与题旨、
板旨相关连之回文不是正当的作法,也违背我们的原则。
二、板规2-5之规范目的首要在于指明,板友仅为其于本板的行为负责;其
次则为防止本板卷入他板纷争,或将纷争推向他板,令看板间有连锁发
生混乱之危险。因此纵或板友于他板因违反他板板规而受处分,若其于
本板之发言不违反板规,即应保障其权益不受他板事务之牵连;并且,
若板友于本板之发文或推文有致令看板连锁发生混乱之危险,亦应依板
规暂时限制其发言之权利,以免事端继续扩大。
三、需要附带一提的是,板规2-1与2-2所要保护的是一个人于社会生活中的
人格评价。因此是否有违反板规的情况,往往需要配合行为时的客观环
境、行为场域的语言使用习惯等事项才能判断,并且这样的判断也有因
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换句话说,判断是在综合各种情状下的审酌,
而非死板或一成不变的,因此不能单以言词中出现了负面用语就马上得
出有公然侮辱或者谩骂的结论。再者、既然板规所保护的是个人的社会
人格评价与名誉,那么此等人格评价与名誉是否受到了侵害,就不是单
以检举人主观上的情感来决定,而应该要以社会通念为基准的客观标准
来决定;从而若被检举人的用语造成检举人的主观情感上的不快,但是
从客观标准来看,这样的言语对检举人在社会上客观评价没有影响,或
只有非常轻微的影响,那么仍然不能说他的社会人格评价及名誉被侵害
了。因此,有些用语虽然会令人产生不舒服的情绪,但若还未到贬损他
人在社会上的评价或是名誉的程度,那么用板规加以处分就不适当。另
外,板规2-3是当事人才能向板主提出检举,也一并在此说明;该条规
范之情况,只能由当事人提出检举是因为该条中有“亲友部分须由当事
人提出”的规定,依举轻以明重的道理,直接受到人身攻击的当事人也
应该自行提出检举。
虽然即将卸下板主之职,但只要一日尚在任,我们即不会回避板主之责,仍
然会秉持我们的原则任事,规范之执行亦无假期。做人虚矫的未必是盲从于
网络文化中丑陋的部分,而好追踪特定人士之发文追嘘,欲以暴力遂行抹除
其所不欲见事物之私欲(仅有极少数人如此),因为这还不致令价值混乱,只
不过很难称之为善良而已。会让价值混乱的是以假意关怀的言语,将他人排
除于社群之外,使之成为赤裸的“他者”之行为;这也才是真正让人感到伤
心的地方。
婚姻板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