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确是父母合作而成,少了那边都不行
那为什么妳不考虑 姓氏从父 名字从母呢?
我的意思是 直接要求孩子的命名权不好吗?
名字也很常用 并没有比较不重要 争取起来也简单得多
还是 正因为姓氏难争 所以妳才故意想争给大家看?
当然 我并不是指 妳不可以争夺姓氏 依法妳有这个权利没错
但这种权利 本就是近代才有的观念
要说服传统观念的长辈接受 是千难万难
要所有人都皆大欢喜 几乎不可能
妳要行使权利去争 就要有这点认知
不要做梦幻想长辈会更改早已石化的脑袋去配合妳
今天即便妳争赢了 妳强硬执著的态度 多少也会伤到夫妻情分
更必然重伤祖孙情谊
若是妳的孩子 1人从父性 1人从母姓
可想而知 父亲那边的长辈对两个孙儿的态度必然有差
孩子若因此受伤 也不是妳1句 我会教他男女平等 就可以解决的
当然 妳可以毫不在乎 妳可以坚持理念 这都是妳的权利
我只是想告诉妳
不论妳的婚礼办得多不传统 结婚永远都不是两个人的事 是两家人的事
想在传统的家庭里 坚持现代化的观念
就要有做烈士 会受伤 的心理准备
不要以为可以在毫无争执 一片和谐下
顺利行使所有个人权利 完整只做自己
若妳只是想保留点个人色彩 可以考虑争取命名权 那没有比较差
若妳无论如何都想争取姓氏 那就请穿好盔甲 拔剑争取
不必怨天尤人 埋怨争取权利太过辛苦
因为那是妳要的 妳就要能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