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历史性判决 承认同性伴侣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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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报导,韩国最高法院今天(18日)作出一项具里程碑意义的裁决,承认同性伴侣的新
权利,并表示国家必须为一对原告同性伴侣提供健康保险,活动人士在听到这项裁决后喜
极而泣。
韩国最高法院裁定:“国民健康保险应该承认同性配偶的承保范围。”在判决宣读时,活
动人士爆出欢呼声。
这项判决由最高法院作出,不能再提出上诉,这意味着普通法的同性配偶现在可以在他们
的健康保险中将伴侣申报扶养。
该裁决指出:“仅仅因为这对伴侣是同性就将他们排除在外,这是基于性取向的歧视。”
“这是一种歧视行为,侵犯了人的尊严和价值、追求幸福的权利、隐私自由以及在法律前
人人平等的权利,并且侵犯程度严重。”
这项案件由一对男同性伴侣苏成旭(So Seong-wook,音译)和金勇敏(Kim Yong-min)提起
,他们同居并在2019年举行了婚礼。然而,这不具法律效力,因为韩国不承认同性婚姻。
2021年,苏成旭控告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Service),因
为该机构在发现他们是同性恋伴侣之后,终止了金勇敏的福利。金勇敏先前已登记为被扶
养人。
在去年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中,首尔高等法院作出了有利这对伴侣的裁决,要求国
民健康保险公团恢复对家属的福利。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后来对该判决提出上诉,使案件升
级至最高法院。
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表示,这项裁决是“韩国平等和人权的历史性胜
利”。
国际特赦组织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法院在消除系统性歧视和确保所有人的包容性方面,
迈出了重要一步。”
“虽然这项裁决是一项重要里程碑,但该案本身清醒地提醒人们,同性伴侣必须忍受漫长
的司法程序,才能确保应获得普遍保障的基本权利。”
时间:2024-07-18 16:10新闻引据:采访、法新社撰稿编辑:张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