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男失手杀死同性伴侣 需赔死者双亲596万元
2021-03-05 17:33 联合报 / 记者陈弘逸/屏东即时报导
屏东市一名郑姓男子,因怀疑王姓同性伴侣在外与其他人搞暧昧,郑男在前年持刀刺死王
男,屏东地院一审依恐吓、杀人罪,判郑有期徒刑4月、10年,全案上诉二审,高雄高分
院宣判维持原审刑度,双方皆不服再提上诉。另外,王姓死者双亲向郑男提起民事求偿之
诉,屏东地方法院认定,郑男需赔偿死者双亲共596万1555元。
据先前判决指出,郑、王两人原为同居同性情侣,双方分手后,王因避不见面,令郑怀疑
王另有暧昧新欢,便锁定王可能的新欢曾姓男子,进而打听到王的新住处。于是郑男在前
年10月17日,持刀埋伏,两人相见发生争执,郑刺死王,造成心包膜腔、两侧勒膜腔和腹
腔大量出血,送医不治。
屏东地院一审认定,郑男涉犯恐吓危害安全、杀人等罪,判有期徒刑4月、10年,全案上
诉二审,高雄高分院去年8月宣判,维持原审刑度,死者双亲与郑皆不服再提上诉。
另外,王的双亲对郑男提起民事求偿之诉,经屏东地院审理,于2月18日判决,认定郑男
需赔偿王姓死者双亲,共596万1555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29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