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nktooth (阿发)》之铭言:
: 法案当下过的心情很激动,不仅是我们终于可以结婚,也因为觉得,
: 这些立委,这个政治环境,还有些人愿意坚持对的事,为了那么弱势的对的事努力
: 至少在我的认知里,在法案三读时投下同意票,是对的事
: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我相信投下同意的那七个国民党立委,在那个时刻做了对的事
: 要说他们之前一直保持沉默也好,说他们来自一个烂到根里去的党也好
: 至少我相信那个时候,他们做了对的事
我说
在那个时刻之前他们并不是保持沉默,
他们都是跟着党意^_^
遇人不淑还有一些奇葩理由拜托自己找因为我看了都觉得恶心,
所以,我依旧不觉得他们在什么对的时刻做了对的事情。
相反的,我觉得他们在对的时刻演出了对的戏码,就这样而已。
重点是,看起来也蛮成功的啊
: 这串文的一开始,其实只是希望大家可以去这些立委的脸书上帮他们打气
: 为什么做了对的事不能打气呢?
: 他们来自一个我超讨厌的党,就算有七票跑票我也绝对不会把我的票投给他们的党
: 但也因为这样,在他们投下同意的时候,他们承受的是比民进党立委还要大好几倍的压力
: 这样的压力已经马上显现出来了,陈宜民委员初选落选,李彦秀委员可能会被撤销提名
: 他们的脸书被反同者洗版,在现实中肯定也不好过
: 我不是完全不能理解说"那七票同意不如不要投"的人的想法,可是我真的不能认同
: 有人为了对的事(或许不是为了你)站出来,然后被捅好几刀,你说活该,不如不要
: 谁叫你选错党,是吧?
: 我不能认同。我怎么都想不出按同意他们会得到什么好处,可是他们同意了,他们大可以
: 遵循党意,反正也没人期望他们站出来对吧?
: 这比起民进党的立委们来,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来,我就是那个说七票不如不要投的。
现在如果还要问我一次,我还是会说:那七票不如不要投
有人为了对的事情站出来被捅了好几刀?
试问,民进党为了对的事情都要搞到灭党,
请问该怎么看待那些从头开始就站在反对方的人?
光用屁股想都可以想到这七张票换来多少蓝同慷慨激昂,
说出你看他们最后选择做对的事情,你看他们顶着多大的压力,
难道不值得我们对他们说声感谢吗?
他们真的原本就跟着党意就好,
对我来说最后这些都是多的,投完四之后闪人的又哪些,麻烦自己去看投票统计
就 是 多 余 的 , 多 余 的!
比起民进党来,他们需要扛多少压力?
你知道1124之后的民进党就是你再补他一脚,他真的就可以死一死的那种状况吗?
而同婚议题,就是那只可以踹他们去死的那只脚。
他们脸书大概就投票那几天被骂,
请问要不要去看看从多少年前就开始被骂的人的脸书?
我不确定你知不知道现在台湾真实的政治状态,
但是我看起来你更关心那些最后出来投的那伟大的七张票。
我不行,
对我来说,
这七张票就只是跟上顺风车,
至于背后的政治利益有脑的人都能试着想一下。
: 如果做对的事不分党派,那为什么不能替他们加油打气?
: 如果我们对任何人也只以党派做标签,那老实说我觉得我们比起那些铁蓝杆也好不到哪里
: 去
: 我明年,或许永远,都不可能把票投给国民党,讨厌可能还不足以形容我对这个党的观感
: 这七票也不足以抵过他们干的好事,当然也不会因此让我支持这个党
: 可是我去了他们的脸书留言谢谢他们,尽管这没什么实质作用,尽管这一点点声音也马上
: 就会被盖过去
: 我大概永远都不会投他们一票,但是我真的很感谢他们,而且老实说有点心疼他们
: 要骂我不理智无脑受虐狂还什么我也认了,我现在情绪真的有点满
: 我只想说,如果你不介意点点手指,也请去帮他们加加油吧,为了他们至少也投了同意
: ,这花不了什么力气,明理的人不会因为这样觉得你是蓝拉
: 就算不觉得他们是为了你,那怕算是发挥同理心,请去帮做了对的选择而被霸凌的人加加
: 油吧
: (至于如果你真的决定明年要再给国民党一次机会,那我跟你真的没啥好说,你有毛病)
做对的事情不分党派都应该支持没错,
前提建立在如果这件事情他从头到尾都是站在对的方向,
如果前面都在拔草沾口水看风向,
最后跟着大家跑,
我不认为这是做对的事,
这只是刚好跟到而已。
看看这件事情,对于从头到尾坚持做对的事情的人,伤害有多大。
这就是现在在台湾,做对的事情的代价。
我也希望在台湾,关于对的事情不要只分颜色,
但实际上,就真的是只看颜色,
那样的台湾目前还只能活在理想中。
对于这件事情我的情绪也很多,
只要听到关于感谢捞仔的东西可能神经就会断裂。
过去多少人的努力,就这样被收割?
有多少我不知道大脑到底跑去哪的人,
到现在还是说虽然同婚过了,
但是我还是讨厌蔡英文讨厌柯建铭讨厌民进党讨厌时力,
明年打死不投这些人,
因为对他们来说这无关议题,这只关乎颜色,
在台湾,颜色对了就对了,虽然这种事情我觉得应该大家都知道。
他们可以完全忽略四宝呛明年如果拿回执政权,通通改回来。
倒是今天还昨天无聊才发现上周五过完之后,
最后还提出一个复议案,
但我实在不是很了解立法的程序跟过程(小时候都不好好念书),
应该是反对本案的复议,
最后当然是大家在欢呼中都按下不赞成这个复议,
连提案人都反对自己的复议,
为什么要提复议?
因为同一项法案,在决议后只能提起“一次”复议。
如果上周有关心这项议程的人应该知道二读三读多囉唆,有多少人说干话!
如果不做,等于留下一个后门,看看垃圾党何时要来再闹一次。
复议案的提案人是柯建铭,
他这个动作做了之后,这件事情才算真的尘埃落定。
最值得想的事情是,这个动作为什么是由他提出!
我到现在还是觉得沙包党跟白痴一样,
做些不讨好的事情,拿不到选票就算了还要丢票的事情,
别人轻松就可以收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