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 许秀雯律师询问陈美伶主委婚姻平权修法进度

楼主: esasin (玫瑰色)   2017-12-06 00:18:25
昨天在伴侣盟脸书看到的,
似乎没有人转贴,来转一下。
原网址 https://www.facebook.com/tapcpr/posts/10154998645300965
[婚姻平权修法进度]
伴侣盟理事长许秀雯律师于2017/11/30行政院性别平等会大会询问以下关于修法的问题,
负责修法的陈美伶政委回复如下,简要说明,供大家参考。
许秀雯委员:
关于婚姻平权法制研议专案小组的状况有三个部分要表达意见,第一是修法时程的问题,
大家非常关注也听说年底之前提出草案版本?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第二是内容和形式问题,从大法官做成释字748号以来,已经又过了7个月,在立法院已经
有版本状况之下,如果隔了7个月,而政院所提出来的版本没有更完善的配套措施的话,
我想殷切期待的民间会很失望,民间团体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在9月、10月分别办理4场
一般被认为是婚姻平权修法“深水区”议题,包括收养、婚生推定怎么适用的问题、人工
生殖法的配套,以及跨国伴侣怎么保障(包括境外面谈的改革)等等,都做成逐字稿纪录
,会议也有邀请相关部会同仁来参与,我们会把资料送给陈美伶主委来参考。这些配套部
分大家非常想要知道未来草案是否完整涵盖。
第三是修法前的过渡期间的做法,早在7月的时候,政府有表示过渡期间修法之前可以做
的都会先做,可以开放的就先开放,但我们似乎看不到这7个月来有什么东西被实质改善
跟开放,我举一个简单例子跨国伴侣部分,我们知道依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46条“婚姻
之成立,依各该当事人之本国法。但结婚之方式依当事人一方之本国法或依举行地法者,
亦为有效。”我国国民已在国外合法成立同性婚姻的情形,在释字748之后,不但不违反
公序良俗,反而是符合我国宪政秩序,但事实上我们发现有当事人,在国外合法成立同婚
要回台登记仍然是被拒绝,户政机关拒绝原因是拿6月7日内政部发的函释,我觉得这个状
况很不合理,因为异性恋台湾人跟外国人在国外合法结婚的话,回来台湾只是补做结婚登
记,结婚生效日期还会追溯至在国外婚姻合法成立生效日期,这会牵涉到他们夫妻财产制
,各种权利义务结算或认定的时间点等等,有既得权利的问题,所以像这个部分在国外已
合法成立的同婚,我看不出来有任何理由要等2年或等新法修正才登记他(她)们的婚姻。
陈美伶政委:
1.修法初稿已完成,有四案,因为大家对于立法技术有不同看法,还要征询意见。
2.许委员提的配套都有在考虑范围。
3.有关修法前过渡期间的作法,因为个案有主管机关,若未提到专案小组来无法处理,关
于已在外国合法结婚的跨国伴侣个案会先来处理。
♀♀♂♂
从陈主委的回答来推敲:
1.既然需要列到四案这么多,保障程度肯定有差别。
最后上面会挑哪个版本送立院?看看劳基法功德圆满的过程,
如果挑了个烂版本硬塞去立法院,再看看除林淑芬以外,
先前支持平权的DPP立委在这波修劳基法中的表现,
如果有些权益没被保障,那样的修法你能接受吗?
即使对你本身没有迫切性?
如果不能接受身为同志权益就要打折,有没有再抗争的心理准备?
2.从许秀雯律师得要在行政院性平会中提问才能得到回应的情形,
加上前两天吕欣洁总召集人在媒体投书的内容看来,
这些民间主要推动修法的团体(伴侣盟、大平台)似乎没被征询?
陈主委口中还需要征询意见的对象不包括同志?
那是要征询谁的意见?异性恋?萌萌兵团?
3.不要再相信等两年船就会自然直的说法了。
这些法律现在不修,2019/5/24以后一样要处理。
结婚不是只有去户政登记的那个动作而已,
整个婚姻的套餐卖给你跟卖给异性恋的内容到底一样不一样,
才是重点。
所以四个版本到底是什么内容,请陈主委说出来。
同志才是最需要被征询的对象啊!
作者: EditorL (編輯器)   2017-12-06 00:52:00
推一个,不管结不结婚,都应该关心一下进度
作者: Architect (仇恨、無恥、父權、暴力)   2017-12-06 01:08:00
推关注。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7-12-06 01:21:00
https://goo.gl/YJQeeR 这篇4个月之前的新闻,看来一点也不过时(一点都没进度的意思)
作者: hsiflow (hsiflow)   2017-12-06 07:35:00
推! 越多人关注 政府才感受得到压力! 不关心的结果就是被糟糕的人推出没啥内容的法案QQ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7-12-06 08:09:00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7-12-06 08:47:00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7-12-06 09:20:00
不管是身障法,原民法...等等 立法时的征询对象都是当事族群 同婚立法若不是征询同运团体实在是荒谬至极 再说同婚并无影响其他族群的权益 而且同婚要求的权益也没超过异性婚姻 依释宪文的平等要求直接拟案 根本不需顾虑不相干族群及团体的意见
作者: pan0800 (pan)   2017-12-06 10:33:00
关注(看看劳基法 很不乐观><
作者: darkborder (darkborder)   2017-12-06 12:08:00
关注
作者: ljuc80 (chu)   2017-12-06 14:16:00
作者: beermug (beermug)   2017-12-06 15:32:00
我对dpp没信心,血洗掉现在的立委,换第三势力上台比较有希望。
作者: dualiammin (歪歪)   2017-12-06 18:53:00
作者: jplo (jp)   2017-12-06 19:20:00
作者: faminiq (Viner)   2017-12-06 23:51:00
关注
作者: hsiflow (hsiflow)   2017-12-07 06:12:00
本来也跟b大想的一样,但台湾现在的选举制度、政治运作模式,哪个党大钱跟财团就往哪边靠,可能不只是换立委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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