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yLes ((拉板匿名投稿帐号))》之铭言:
:
我觉得这篇文章给我的感觉:
1.
这位同胞用“给女生婚姻庇护”这个说法,
代表你觉得婚姻是你给人好处,
但其实你正在做的事,
是用婚姻庇护为名来试图获取私利(免费的孕母)。
也就是你把利用人的动机,换句话说包装成美美的。
当然这并没有到“罪恶”,大概就只是观感不佳,
但你却硬说是平等与各取所需。
你知道,权力不对等的情况下,
不存在平等这种事吗?
更何况平等两字还从既得利益者嘴里说出…………
2.
你的回复有一种“不爽不要接受”的感觉,
而且暗示了“你觉得剥削那我去找其他愿意被剥削的人就好了不关你的事”。
大家生气的点,就是结构压迫女性,
然后你选择搭这压迫的便车,
被点出还不愿反省硬拗。
这是一种“别人家的孩子死不完”的感觉,
你没有犯法、你也不会受害,
但你选择忽视了“因为你的选择而间接受害的人”。
任何女生看到这种文章,一定都会不爽。
(啊好啦,推文的圣母例外,那我想她可以自行回收如何?)
总结:
这是一种“反正我卖烂东西,你不买不必骂,
我陷害其他愿意被骗的人就好”的感觉。
我觉得这种不爽感跟遇到奸商的感觉是类似的,
你可以试图模拟一下。
反正在没犯法的前提下可以尽量钻法律漏洞秀下限,
毕竟法律不是你订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