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耸动] [唬烂文共赏] 舒缃家:台湾未来一半人口同志

楼主: quendigay (小虾妈妈来扫地)   2017-10-12 12:08:50
※ [本文转录自 gay 看板 #1PtkfZ-d ]
作者: quendigay (大范把拔来打雷) 看板: gay
标题: [耸动唬烂文共赏] 舒缃家:台湾未来一半人口同志
时间: Thu Oct 12 12:06:56 2017
我还以为这是超耸动伪科学科幻小说呢,Blade Ganner~~~
错误的逻辑推演包装成这样,还不是为了反婚平、反性平教育
舒缃家观点:台湾未来一半人口是同性恋?-风传媒
新任行政院长赖清德日前暂缓同婚议题,又一次引发舆论的正反两面反应。但这并不影响一个事实:台湾几乎是开亚洲风气之先,正走在“同婚合法”的道路上。
需厘清,这里所称的“同婚合法”,特指“亲同婚”阵营的诉求,是把“同性法定结合”纳入传统的“婚姻”,将其包含在传统异性的“婚姻”之内,让传统的“婚姻”同时包含异性婚和同性婚(甚至其他类型的性关系)。
虽然就“亲同婚”阵营的立场而言,“同婚合法”的目标应该是纯粹的人权人道诉求,是追求异同性恋的权益“完全平等”。但“异同婚一体”的后续结果绝非是单纯的“权益平等”而已。“婚姻”包含同婚,“异同婚一体”,这恐怕会留下极为深远影响。我们可根据人的“文化”特性,就“异同婚一体”的未来作一番合理的推测想像,以此搭一座桥,进入更深的人类学社会学领域。
“本能/本领”的退化异化VS“文化进步”
人是一种动物。与所有其他动物相比,人是最少受其“本能”支配,最多受后天习得的知识、观念,亦即“文化”所影响的动物。
人的“本能”之丧失,在2004年的印度洋大海啸中显现得最为触目惊心﹕本能丧失的后果是自身大规模灭亡。海啸来临前,当地所有(野生)动物都一逃而空,只有人,傻傻地留着,结果被海啸夺走二十来万生命。察觉危险,及时逃生,这是生存最重要的,已进化成一种本领的“本能”,印度洋大海啸事件证明,动物依然保持着这种察觉自然灾害的天然本能/本领,而人,却连如此重要的本能/本领都已丧失,可见,作为一种动物,人类已“退化/异化”到何等程度。
“本能丧失”所换来的,是“文化进步”。
比如,在自然界,体弱的个体动物 ──
病、残、老、幼,是最先被天敌攻食的,这就是“弱肉强食”的自然淘汰。虽然“惨无人道”,这种淘汰机制却保证了动物个体一代又一代地维持强壮,可以说,“弱肉强食”的自然淘汰是动物界的“自然伦理”、“自然法则”。可是在人类社会,病、残、老、幼的弱者是受到格外保护的,文明越先进,保护越周全,甚至,伴随“先进文明”而来的硬件医疗技术发达和软件道德伦理的过度“周延”,制造出无数“老不死”和“病不死”。按“自然”的眼光来看,人类对这些“本该被淘汰”的弱者的保护显然是违反“自然伦理”、“自然法则”的,但这种违反符合“人道主义
”原则,在人类社会没有争议 ──“老不死”和“病不死”除外 ── 这就是人类的“文化进步”。
澳洲举行同志婚姻合法化公投,同婚。(美联社)
众所周知,当今人类社会内涵极为丰富的“人道主义”并不是人一从猿进化过来就突然自发产生的(我们暂且用“进化论”来看待),它是一点一点地生成、代代相传、经过几百几千年的累积才完善起来的。这个从观念萌芽、内涵渐丰、实践方法日益精巧复杂的过程,是人类特有的“文化遗传”和“文化进化”现象,和生物体借助DNA的遗传功能繁衍、续种、进化非常相似,“人道主义”是人类的“文化DNA”之一。
同性恋的本质与际遇
再来看同性恋。同性恋在自然界其他动物群中会否出现?会。同性恋是一种“变异”,一种比例极低的必然,就像白虎、白象、白鸦、“白颠疯”一样。同性恋因不能产生后代,所以在动物界不能“生殖遗传”,尽管有“变异”,一代即消亡。动物只靠“本能”和“自然伦理”、“自然法则”生存繁衍,没有“文化”,所以同性恋在动物界不可能借助“文化DNA”作“文化遗传”。如此,同性恋在动物界虽然永远存在,却永远只是极少数“一代消亡”的“变异”,不会繁衍增量。
可是人类社会不一样。人既有同代横向的“文化传播”,也有隔代纵向的“文化遗传”,知识和观念可以互相交流,代代传袭,包括大量“违反自然伦理”的“文化传播”和“文化遗传”,如前述的“保护弱者”。即便没有“同婚”之类的法定同性结合,只要有“同性恋者的权益平等”这样的观念存在,就会对一部分先天“性倾向”不稳定的人形成一种“文化传播”﹕同性恋不可耻不可怕,甚至是好的,是“另一种选择”,因而是可以模仿、坚持的,结果激发这部分人产生同性恋行为,乃至变成固定同性恋。
但是,只要同性结合不与异性结合完全混在一起,全社会对同性结合的“性倾向”部分依然持有“纯就自然现象而言,是违反自然伦理之少数变异、与异性恋不同”的清醒态度,只对同性恋者的升学就业、从商参政、与“性结合”相关的责任权利等“社会面”平等相待,则同性恋对全社会的影响仍然是有限的,就像“多妻制”一样,在美国、加拿大这样的一夫一妻制国家,“多妻制”依然在极少数部分人中存在,但几乎没有影响力。
如果同婚不但合法,而且和异婚完全相混,会发生什么事?
首先是法律文件,接着是教科书、词典等等,对“婚姻”就要重新定义,变成类似“婚姻是异性或同性的两个成年人的法定性结合”。这很快会成为社会舆论、“知识”和观念,不但形成“文化传播”,而且变成“文化遗传”,重大后果就此产生。
在这里,我们需先了解一下两个“早期性议题”﹕性冲动和性倾向。性冲动几乎纯粹是生理的,由“贺尔蒙”决定;性倾向就是性冲动的对象﹕异性,还是同性。
德国30日通过同婚合法化,成为第14个允许同性婚姻的欧盟国家。(美联社)
在动物界,性冲动和性倾向两者都由“自然法则”的“本能”决定。其特点是,性冲动和性倾向密不可分,性倾向是性冲动的“附带产物”,亦即,在“本能”的性冲动产生之前,动物个体的性倾向是不显现的,而一旦性冲动产生,性倾向便立即显现出来﹕几乎所有动物个体的性倾向都是异性,同性少之又少,是纯粹的“变异”。性冲动和性倾向几乎同时产生,这是动物“性意识”的特点,是“自然法则”的“本能”。
但人的情况很不一样。人的性冲动固然仍是天然的,生理的,基本不受“文化传播”和“文化遗传”影响(少数出家人不计),性倾向却相对独立,可以被“文化”导转,前文已叙述。人的性倾向确立,其实是在相当早的儿童时期,晚至五、六岁,六、七岁时,已有清晰的一系列“男女差别”观念,亦即“性意识”,包括对异性的敏感、好奇和欢喜,即,性倾向不是性冲动的“附带产物”,它出现得远比性冲动要早﹕小学,甚至幼稚园时期。所谓的“早恋”,就是早期性倾向确立的明证。
人类儿童的性倾向不是性冲动的“附带产物”,与性冲动相对独立,并非密不可分,且出现得远比性冲动要早,它就不是纯粹的“生物本能”。不是“生物本能”,那会是什么?只能是人类的“文化”,是家庭、学校和社会这三者“综合教育”的结果。在今天的“前同异婚一体社会”,因异性恋教育占压倒性优势,基本上所有儿童的性倾向都是异性恋,且绝大部分都一旦确立就终身不变,只有很少部分后来会转变成同性恋或双性恋。
未来可能一半人口是同性恋
因此,即使“婚姻是两个成年人的法定性结合”成为新的“文化”,今天社会上大部分人已确立的性倾向不会改变,年龄越大,越不会改变。但男女意识尚未萌芽的儿童,在其性意识的萌发养成过程中,会立即被这种“新观念”的婚姻观所左右。除了幼儿园和小学一旦异同婚相混后即会开始异性恋、同性恋和双性恋的平行教育,流行文化和文艺作品中的同性恋及双性恋题材也会大量增加。这一切都在告诉这些寻求“性知识”的儿童﹕(人的)性结合有两种“平等的”形式﹕异性和同性,包括双性。
由于“文化”观念对人的影响实在太大,我们可以预料,如果现在异同婚相混,从幼稚园和小学开始的性教育内容也相应“修正”,若干年后,现在两、三、四岁及以下的儿童中,同性的性倾向比例会明显增加(不知西方同婚合法的国家有无这方面的观察统计),并延伸到青春期,届时开始出现性冲动时,变成名符其实的同性恋。如果这种情况继续,社会对同性恋没有任何限制,受“文化传播”和“文化遗传”效应影响,按“平均概率”的法则(或“大数定率”,基数越大,两个平等、平行的不同因素现象出现的比率就越接近50︰50),在若干世代之后,未来“异同婚一体
合法”国家的异性恋与同性恋的比率,有可能会逐渐接近至一半对一半。台湾如果“异同婚一体合法”,今天的青年人和中年人很有机会普遍看到同性恋出现在自己的儿孙辈中。
纽约同志骄傲游行:正在朝同婚合法化迈进的台湾也不缺席( Shun-Ping Liu 摄)
一个社会如果有一半或将近一半的人口是同性恋,这会有什么后果,大家可以来探讨。
人类文明的三大颠覆
人是一种热衷改造/改变,也具备能力进行改造/改变的高智能动物,这种“改造/改变”,也就是“人类文明”,既改变周遭自然环境,也改变自身。从二十世纪中到现在,以及延伸到正在一天接一天降临的未来,这种“改造/改变”已经和正在引起客观自然与人类自身的三大颠覆。
这“三大颠覆”,第一个是对自然环境的颠覆:排碳增温,气候变迁。这是发展经济,人口增加所造成的,主要体现人类的“硬件文明”实力,初现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现在正进入颠覆的“全盛期”。
第二个颠覆即是本文讨论的“同婚合法”,是人类“软件文明”,即“人权”观念和“人道主义”进化发展的结果,其诉求萌芽大约在上世纪的七、八十年代最早出现在欧美西方,现在已相当普及,并逐渐影响到东亚和南美洲。但在非洲,在中东的伊斯兰世界(西亚与北非),短期内似乎还见不到会兴起“同婚合法”的思潮。“同婚合法”即是“人权/人道”思想的结晶,也是对人类生殖/繁衍/续种方式的颠覆。
第三个颠覆是“人工智能”,这可说是人类“尖端硬件文明”的成果,出现得更晚些,大约到二十世纪末才在技术上有醒目表现,如今正方兴未艾。
“气候变迁”的“环境颠覆”和“同婚合法”的“生殖颠覆”都是人类软硬件文明,亦即“人类智慧”高度进化发展的结果,但“人工智能”要颠覆的,却是“人类智慧”本身。当这“三大颠覆”在我们眼前越来越相互交杂纵横展开时,人类社会,地球世界会变得如何,确实让人浮想联翩。
也许,“同婚合法”的议题,该放在这样的背景下来看待?
*作者为专栏作家
http://www.storm.mg/article/342261
作者: gogofool (傻傻)   2017-10-12 12:47:00
专栏作家的水准......
作者: enthusiasm (小白)   2017-10-12 12:53:00
虽然注明是专栏作家,但如果仔细找,是找不到这位作家相关的学、经历,或是是否有其他作品风传媒就这样刊登一篇不知作者来历、立论奠基于错误事实的文章,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是要表明该媒体容纳多元声音?还是标示该媒体审稿随便?或是这就是该媒体的声音?
楼主: quendigay (小虾妈妈来扫地)   2017-10-12 13:23:00
合理怀疑跟旺中一样崩坏,是收钱置入广告包装
作者: katelin923 (kate)   2017-10-12 13:26:00
完全看不懂在说什么的文章
作者: eere (孬踢)   2017-10-12 13:45:00
素每~~~
作者: Axaar (漫无目的)   2017-10-12 15:43:00
如此长篇竟然都是屁话。这智商不知道吸附能不能救
作者: aceyance (蓝)   2017-10-12 19:43:00
每个字都认识,可合成一篇文章却看不懂...
作者: kirakaze (No.19)   2017-10-12 22:46:00
为什么好像反对的人的名字都很“特别”
作者: lmcoming (窝来ㄌ)   2017-10-13 10:54:00
每次都一副“ 同志可以结婚他们就会变成同志一样”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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