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 三重温馨雅房分租(已出租)

楼主: viola2266 (哲哲)   2017-09-27 14:38:50
联络人:哲
联络方式:站内信
房屋地点:三重区近中华路,附近有超多美食喔!
邻近交通:就是有够方便~
《U-Bike》步行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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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车》步行3~5分钟达下列公共汽车站,搭299约10分钟,只要一站就到台北车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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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 运》骑U-Bike5分钟到菜寮3号出口
所在楼层:5/5(非顶加),顶楼超大露台可晒棉被,好天气30分钟就干了~有阳光的味
道超舒服喔!
格局:3房2厅2卫2阳台
租金:$7,000
(水电、瓦斯、网络费依照帐单,按入住人头分摊)
租期:一年(11月可入住;也可提早~短期勿试~感谢!)
押金:两个月共$14,000
雅房:约3坪多,附双人床架、床垫、桌子、椅子、衣柜
公共设备:鞋柜、储藏区、47吋LED电视、大小茶几、两张沙发床、流理台、烘碗机、洗
衣机、大冰箱、烘焙用具、锅碗瓢盆都很齐全!
备注:入住迈向第三年,很喜欢这边的环境~交通饮食与生活机能都很便捷,最幸运的是
能与很棒的室友同住,生活点滴都能互相帮忙、照顾,希望入住的您也能共同维护生活品
质!
我们是两对卡波同住,有养两只可爱的流浪猫,偶尔会邀朋友来家里小聚,不烟小酌,有
两张沙发床可以让朋友留宿~我很喜欢下厨与烘焙点心,若有兴趣也可以一同交流喔!~
期待您的来信~^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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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mpty0307 (empty)   2017-09-27 14:43:00
很温馨的感觉
作者: Amber118 (梭哈人生)   2017-09-27 15:41:00
推~好想住喔
作者: qqgina0920 (像钢铁一样的女子)   2017-09-27 15:45:00
好干净啊...... 推!!
作者: qq0522   2017-09-27 16:19:00
室友人都很好,环境很棒!
作者: ttfor (ttfor)   2017-09-27 17:38:00
推推~
作者: illbebetter (小小角色)   2017-09-27 17:40:00
楼主: viola2266 (哲哲)   2017-09-27 18:11:00
嗨~楼上的~不知道您贴这文章是什么意思?房东有写授权委托分租管理书喔~您可能找错人啦
作者: illbebetter (小小角色)   2017-09-27 18:18:00
我曾经认识你们 我清楚我在回复什么 拿到授权书了恭喜你们 只是提醒板上的人不小心按到推 板上不能重复推文 嘘回来
楼主: viola2266 (哲哲)   2017-09-27 18:26:00
欢迎大家前来了解真相~不说梦话!
作者: hony221 (GOODJOB)   2017-09-27 18:51:00
这边有住过喔~虽然之后因换工作地点不得已搬家,但是很想念这边的室友跟生活环境喔!大家都很好相处,生活机能也方便,推推
作者: a1071008 (LightLiu)   2017-09-27 20:11:00
绝对推,室友好相处,环境又很棒,重点生活机能跟交通非常方便!并非像ill大说的那样,子虚乌有。
作者: zhaochasel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2017-09-27 20:22:00
推推!!
作者: myworld8 (myworld)   2017-09-27 20:25:00
我也记得i大那件事件,只是当初po文的是另一个帐号。刚刚看照片还觉得很眼熟,原来.....蛮不屑当初的他们在拉版这样搞的,拿别人租金cover自己的房租
作者: qqq9478ppp (9478 玖是狂)   2017-09-27 21:05:00
推推~有房东委托授权管理与室友的推荐最实在~
作者: mottmottmott (全职种香菇)   2017-09-27 21:08:00
推推~有房东委托授权管理与室友的推荐最实在~
作者: ca74f (ca74f)   2017-09-27 21:10:00
推推~有房东委托授权管理与是有的推荐最实在
作者: dogora (喂鹿人)   2017-09-27 21:28:00
拿租约出来看就知道了啦XD
作者: Meoi (猫帅)   2017-09-27 21:57:00
为什么推文这么像直销啦XD
作者: hasara   2017-09-27 22:03:00
回 myworld8 大大 这位是原本那位的女友喔又推到 我在干嘛= =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7-09-27 22:34:00
0..0 谁说不能重复推...
作者: Chelsei   2017-09-27 22:58:00
我是她们前室友,看着她们租了空房,买齐整层房子的所有家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沙发等多项用品),当没人承租时要承担无人分租的风险,且房东早在她们承租前就口头同意她们分租出去呦~梦归梦,别拿梦蒙人
楼主: viola2266 (哲哲)   2017-09-27 23:05:00
说一个事实~而非不用负责的梦话!我是天底下最白痴的二房东~负责公共区域一切家俱与家电设备的费用至少花费20万以上~负责跟房东签约承租一间空屋~然后一对情侣以租金$7,000签约住进来后,承租的是公共家电齐全的雅房,听到另一位刚毕业待业中的房客负担了较便宜的租金,心生不满~跟我杀价$5,500~我不接受~他们就当月违约搬离~当下也咨询了房仲法务经理:1.公约明订需提前告知~可收取一个月违约金~但我们白痴没收2.跟原房东承租金额与其他房客租金如何分配是双方两造合意,签约白纸黑字明定~空屋与含家俱的租金原本就会不同3.房子是由我本人与房东签约,房东一开始就知道我们是跟朋友分租,很感谢此情侣的提醒,我们当下就跟房东反应需要有纸本的同意书对分租的房客才有保证,此情侣也有看到房东的同意书以上咨询法务经理的所有资讯,此情侣都知悉~之前不想对梦话回应~就让我清醒的说说真实案例跟大家分享~
作者: Chelsei   2017-09-27 23:13:00
真的替她们很不值...大家自由心证囉呜少打~真的替她们*感到很不值...大家自由心证囉
作者: sphereyo (Canary.)   2017-09-27 23:30:00
希望某楼放下吧~ 合则来不合则去、好聚好散(?)
作者: vaseline (没有人)   2017-09-28 00:35:00
温馨美房推推,祝妳们早点遇到好室友!
作者: peiqua (瓜瓜瓜)   2017-09-28 00:46:00
作者: WHENILIVE   2017-09-28 01:03:00
推 要不是离公司太远也想租
作者: zhaochasel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2017-09-28 08:23:00
推 好聚好散!!
作者: exogeneous (user)   2017-09-28 15:58:00
我觉得不管怎么样骗人就是不对 还说的义正严词就算买了很多家具又如何 要不要给对方用要怎么用还不是买的人说了算 对方想要买自己的家具也不行因为空间已经被占据了提醒要承租的人要注意 不是他买了放在那妳就可以随便拿来用的我也当过很多次二房东 也都负担没人承租的风险但不代表我就可以欺骗新的承租人我原始的出租价格
作者: hony221 (GOODJOB)   2017-09-28 17:44:00
楼上E大好激动喔~你有好好看文章吗?没人提到欺骗新的承租人捏!i大跟另外一个房客是两间不同的房间喔~租金本来就是依房间不同也不一样呀!既然E大当过二房东也应该要知道吧!我当初找房首要希望找到设备齐全的房间,省了很多力气,能不能使用设施当然一开始要看屋租屋就会讲清楚呀!这应该不是什么问题吧~E大你说呢?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7-09-29 09:17:00
说不能重复推的应该是在说板规8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0:38:00
当事人愿意说明很好,但推文太多护航看到很腻,二房东不是不可以,但是用分租包装满瞎的,一开始说清楚不就好了?如果真那么心安理得,有什么好不能说的?
作者: cyhtac ( 阿哈~)   2017-09-29 11:35:00
签约是跟原房东签还是跟板友签?板友跟房东签空屋的约,森77板友跟板友签满满的家电家具好温馨的房子的约,价钱不一样很难理解吗?想租便宜就去找没有对外窗顶加空屋租啊,当初要租不就是觉得cp值够才会租?还一直到处撒泼实在是很淘气耶~
作者: huhu88876 (便祕女)   2017-09-29 11:56:00
如果签约的时候,版友有出示跟大房东签约契约,上面没有“不得转租”,那其实转租没有不合法,注意一下二房东租约期限不能超过跟原本房东的期限。重点是资讯透明吧,之前的争议是,整层月租15000,分租却是8000,7000,7000,代表另外两间房吸收大部分的房租,承租人应该也有知晓的权益,不是伴随着分租好温馨的名义,实在不用一直拿添购的物品多么齐全来混淆主题。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3:34:00
c大法律常识如此薄弱还要说别人撒拨,我真的觉得好笑,板上法律同业不少,我也就不献丑了,实际上就是如楼上h大所说,合约当然合法有效,但对于房客欠缺保障,二房东和房东的合约期限及转租限制都会影响二房东的履约情形,这些Google都查得到,要护航就拿点护得了的,加油!另外,如果ill大说的"二房东曾要求如果空房租不出去要分担空房租金"为真,请问这有写在双方合约上吗?不然这要求真是好吓人的温腥。
作者: Chelsei   2017-09-29 13:51:00
若按照原屋主空屋价,一间房算5500元但举凡冰箱洗衣机电视烤箱沙发等,各种她们买的用品都不能使用;再来7000元照二房东的转租价,所有家电齐全,是否多数人愿意选择较贵一点但方便的的选项呢?(好奇)毕竟使用者付费呀,我觉得合理,大家觉得呢?
作者: jolinxxx   2017-09-29 13:59:00
那个厨房好美,我可以!~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4:00:00
现在是在争执资讯是否对等问题,合理就可弥补不对等吗?如果一开始就揭露清楚,也不会有ill大的文吧
作者: jolinxxx   2017-09-29 14:04:00
是说二房东应该没有必要主动告知原先空房租金是多少吧?没主动告知应该不等于欺骗?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4:11:00
首先,他有说他自己是二房东吗?用分租来掩饰自己是二房东的心态为何?
作者: cyhtac ( 阿哈~)   2017-09-29 14:13:00
阿她不是有说原房东有同意她转租?懂法律是指有去估狗二房东看到第一篇的商周文吗?那有看到第二篇提到的当二房东的风险吗?另外,依照我键盘法律系估狗相关条文,查到了这个:依民法第443条规定,承租人非经出租人承诺,不得将租赁物转租于他人。但租赁物为房屋者, 除有反对之约定外,承租人得将其一部分转租于他人。承租人违反前项规定,将租赁物转租于他人者,出租人得终止契约。所以依照民法规定,到底哪里有问题?毕竟我也只会估狗,估狗功力又很弱,是否可以请真楫k律系板友为我解惑一下,是不是还有其他相关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4:21:00
会贴条文但是不会贴连结吗?XDDD
作者: cyhtac ( 阿哈~)   2017-09-29 14:34:00
所以妳只找得到这个点吗??法律系快来说说还有什么邪恶的二房东法条?(顺便嘘自己重复推)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4:47:00
如果我上面的白话推文及疑问,c大都看不懂也无法回答,连个连结也不贴(不贴的话到底谁知道你在说哪一篇啦),只会护航,那好像也没讨论的必要XD
作者: Chelsei   2017-09-29 14:48:00
好了好了,两位版友冷静,刚刚得知房子以租出去了,大家以和为贵*已* 呜呜错字,两位冷静,没事了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4:50:00
恭喜租出,希望这次是资讯透明,双方说清楚是对双方都有保障。再看一次推文发现7pupu的c大真是个好朋友
作者: cyhtac ( 阿哈~)   2017-09-29 15:24:00
法条都贴出来了,估狗关键字也有了,觉得心累啊......人家都说房东知道也同意了,真的硬要说可能就是一些道德瑕疵?7pupu森77的应该不是我啦,妳可能看不太懂语意?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5:46:00
看不懂,喔不,装肓的是谁呢?依据ill大的说法及本篇主文,感觉就是分租吧?和ill签约时,他有说是自己是二房东吗?这到底是道德瑕疵还是欺骗呢?我想板友的眼睛是雪亮的,推文也不只有我有这个疑问,是说我也理解有些人的道德标准本来就比较低落,所以选择性失明,整串7pupu一直跳针也是满可怜的。
作者: cyhtac ( 阿哈~)   2017-09-29 16:00:00
所以有人觉得分租是把整间房子的家电家具全部买好布置好然后给空手来租房间的人用喔?天啊这道德标准也太高了,口袋也要很深耶!请问r大什么时候要分租房间给森77的板友啊?我想应该很多人都需要喔
作者: Chelsei   2017-09-29 16:04:00
两位要不要互加line聊天啊@@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6:06:00
c大真的是擅长模糊焦点的朋友呢,我从头到尾有对当二房东这件事提出疑问吗?没有的话你一直辩解这部分是想和我闲聊还是阅读能力障碍找不到重点?
作者: Chelsei   2017-09-29 16:06:00
R大,我前室友一开始跟那两位情侣签约就是另外签约喔~不是情侣直接跟大房东签约的,明显是二房东,根本不需要提吧...两位就别闹了,也无关两位的事呦~乖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6:09:00
大C大,那要看租约内容,才知道可否从签约而明显得知是二房东吔另外,我还真的没听过二房东要求房客分担空房租金,这到底是真是假。
作者: cyhtac ( 阿哈~)   2017-09-29 16:36:00
哇已经有人愿意跟超邪恶并花大钱把房子弄的功能齐全温馨舒适只想骗钱(?)的二房东租房子了r大,掰掰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6:48:00
c大失明情形不是普通严重吔,房子已出租不是大C大早写在推文了?建议尽快去看眼科,另外好心建议你不要攻击原ok,整串也只有你说他邪恶&骗钱,就事论事很难吗?情绪性发言感觉很中二,祝你早日长大。※原po
作者: mrdan0824 (蔚蓝天空)   2017-09-30 00:44:00
红明显,两边文都有看,我是照文章两边的说法想了一下,大家火气不要那么大,参考看看,而且我觉得即使事不关己。但有争议在版上的话可以大家拿出来讨论一下,毕竟版上也蛮多租屋相关的,生活中也可能遇到,大家讨论讨论当个经验也不错。我认同V大说空屋跟附家俱价钱不同的观点,可是我会觉得如果一开始有说清讲明,或许i大就不会有事后知道的情形,也就不会有后面的不愉快了,所以我觉得这个部份真的应该有讲清楚的必要性后续i大因为知道真实房租然后杀价不成就随即退租,确实是有些过头的做法,应该是再跟V大协商看看,纵然心里多少可能因为知道真实租金的事情不开心,但毕竟彼此是成年人,既有租约,也不该造成彼此困扰。不过我有问题问题想提问,就是关于I大指控V大说一开始V大说整层租金是22000但实际是15000这个部份,V大是否真的有说过呢?以及当初租金分配时的金额真实性,如果V大方便说明的话我是想既然两方都有各自观点及说法,应该要把有疑问的地方一起说明一下,这样大家也不会被哪一方的说词误导,至于事情的对与错,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 illbebetter (小小角色)   2017-09-30 01:31:00
楼上好认真 而且讲话很温和 有条理 刚好我正想趁周末把事情完整的一一打出来 不过应该会发在rent-exp板吧毕竟到后来好像快缺乏拉点 变成租屋经验分享了......
作者: mrdan0824 (蔚蓝天空)   2017-09-30 01:59:00
希望i 大还是能发在拉版,如果不愿意也没关系,只是发文可以通知一下吗?我觉得你我的身份以及彩虹公寓相关的事情就是拉点呀,这里有很多希望能组成彩虹公寓的版友,应该是没有违反板规啦,而且我相信这里应该有很多人也跟我同样关心这件事情,所以才有那么长的讨论串,i 大你再自行斟酌,我就不多言了我只是觉得事情发生了,了解事情的始末,看看是否哪里造成问题及误解,最后解决跟避免才是最重要。
作者: hony221 (GOODJOB)   2017-09-30 02:34:00
很期待i大的新po文喔~终于可以看到i大提出的证据而非空口说梦话了,会好好关注的喔!
作者: zerok (zerok)   2017-09-30 05:11:00
期待新的出租文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30 10:07:00
希望ill大发文后,v大也能亲自回复,不然老是看到亲卫队模糊焦点,对事情也没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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