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平权] 【针对台大校内性别友善住宿权利之声明】

楼主: Jeby171 (你好吗)   2017-05-23 06:47:59
我向b大A大道歉了,但也不想被误会,我就简明列一下我能接受的到底是什么。这样就会很清楚
基本普遍大原则都一样,凡入住者都同意合住,不同意合住当然就不用接受,
所以这个最基本大原则就不论了,只论“分成几种宿舍”
几个我能接受的方案,列清楚,应该是这样的:
●第一种方案:‘男生合宿、女生合宿、LGBT互相同意合宿者合宿’这三种分宿的宿舍。
这种我是可以接受的。所以学务处第(二)点,有一小部分是与学生会的第二点重叠而我可接受的哦,
怎么说呢,例如“跨女与跨女合住”,
这情形既符合学务处的”相同生理性别”,也符合学生会第二点要求,两边都符合,
这也是我被的误会所在吧,我多接受的是这一点啦*,这是刚好都符合各方要求的一个点啊。
所以台大若做得到这一点(跨女与跨女合宿*),是我所谓的可以接受。
最大原则应该是入住的每一个人都同意合住的话,就可以,
所以同理,那位跨女如果不同意与任何生理男生包括跨女合住的话,那当然我也认为就不要同意。
这点也是我被误会了啊。
所以我才觉得“LGBT宿舍”(互相同意合宿者合宿)这种也可以成立啊,个人意愿变得很重要,
也许有的跨女愿意与男生同住,有的跨女不愿意(就像这次的例子),不能一概而论
虽然分为这三种宿舍,但人数的关系,LGBT宿舍可能会是男宿或女宿的某一层或某几间,尤其一开始。
跨女有两种机会与女生住,这是其中一种方案。另一种方案是下面第二种方案。
●第二种方案:‘男生合宿、女生合宿、但另有性别友善宿舍’这三种分宿的宿舍更好。
这算学生会第二点,当然就不用说,我当然接受。
原本要写第三种方案加入男女合宿的”混宿”,国外已经有很多学校男女合宿,
但想想,其实性别友善宿舍的意义已经包含了男女混宿在里面,
同住者互相同意同宿就可以了,性别友善宿舍意义是最广的。简单讲这就是学生会第二点。
这当然更好。
如果学校连男女合住都不容许,那么自然不太容易接受第二种方案,所以我接受范围缩小在LGBT的第一种方案,
至少容许LGBT社群同住啊
下面推文之间08:39~09:14的这一大段,有我要说的重点问题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7-05-23 08:33:00
谢天谢地,对于生理性别和心理性别,您终于和我们有共识了。您提出的LGBT合宿方案立意良善,“跨女和跨女合住”大概是您与学务处唯一的交集,但一口气要找到四个跨女很难,而这四个跨女就算遇在一起,学务处也只让她们住在男宿,所以最终,我们和学务处根本还是没有交集。另外不知您说的“台大已经有男女合宿的例子”是什么?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7-05-23 08:28:00
所以我说你根本平行世界
楼主: Jeby171 (你好吗)   2017-05-23 07:44:00
那就是一开始我说的那句"可接受"说得太多了 抱歉但那篇后面也很好看得到我的意思 包括我说男女合宿什么的我说男女合宿时就与台大学务处的方案不同 就不要再说我与学务处相同了 这样ok吧查了一下,台大应该已经有男女合宿的例子了啊这样学务处再规定什么"相同生理性别"的话是自打嘴巴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7-05-23 07:33:00
你提的方案跟台大学务处提的根本平行世界……台大学务处提的方案,根本上已否定“异女与跨女”合宿的可能了。更正,是“顺性别女与跨女”合宿的可能推文不能接受的人不能接受的点就是“限定‘生理性别’一致”这不尊重跨性别心理性别的作法,且台大校方竟然还自称这样的作法是“性别友善”。X根本平行世界……
楼主: Jeby171 (你好吗)   2017-05-23 08:39:00
那就代表 台大不是真正拥有男女合宿的学校 这样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7-05-23 09:14:00
跨女愿意和生理男生≠跨女愿意与[顺性别男性]同住≠跨女愿意以[男性身份]入住男宿通篇看下来,只觉得你自己的性别意识也需要加强,例如你似乎不自觉的忽略了bisexual
作者: jeansr (星稀)   2017-05-23 09:43:00
他就是不想跟男生住才申请转宿的啊,可接受的人自然不会去申请,这跟个人意愿什么关系啊可接受的就继续住原宿舍啊,又没人逼他要转不知道你在纠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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