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释宪言词辩论将满月 大法官定4/24上午9时公布解释期日
卢礼宾 2017年04月21日 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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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社会各界瞩目的同婚释宪案,3月24日宪法法庭召开言词辩论庭后,本月24日届满一
个月。大法官在21日全体审查会议决定,在24日最后期限指定宣示判决期日,也就是在言
词辩论后两个月内宣示判决结果。据指出,大法官从言词辩论前,已经展开审查,每次全
体审查会议讨论相当热烈,目前已有相当共识,但为求慎重,会善用两个月时间,在两个
月期满前宣示判决结果。
大法官审理台北市政府、祁家威就《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使同性别二人间不
能成立法律上婚姻关系”,认有违宪疑义声请解释案,于3月24日召开宪法法庭进行言词
辩论。
言词辩论争点是,《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是否容许同性别二人结婚?答案如为
否定,是否违反《宪法》第22条所保障婚姻自由之规定?又是否违反《宪法》第7条保障
平等权之意旨?如立法创设非婚姻之其他制度(例如:同性伴侣),是否符合《宪法》第
7条保障平等权以及第22条保障婚姻自由之意旨?
言词辩论中,本案声请人及代理人、关系机关法务部代表人邱太三部长、内政部、台北市
万华区户政事务所代理人各自陈述辩论意旨,进行交互询答。6位大法官邀请的鉴定人,
除在开庭前提出意见书,也出庭接受询问,提供大法官专业见解。
言词辩论历经4小时,审判长许宗力大法官宣示言词辩论终结,依《 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
件法》规定,言词辩论终结后1个月内指定期日公布解释。4月5日以前声请人、关系机关
或鉴定人仍可提书面补充。
有别于其他释宪声请案,婚姻平权备受社会大众关切,在立法院去年底初审通过《民法》
亲属编修正草案,同婚合法化露出曙光,挺同、反同交锋,激烈对立,释宪案登场,角力
焦点转至司法院,大法官一槌定音,对《民法》禁止同婚,可能先于立法院修法前,作出
违宪或合宪的历史性判决,答案即将揭晓,各界拭目以待。
本月24日是指定公布解释期日的期限,21日大法官全体审查会议是期限前最后一次审查会
议,经讨论后决定24日上午9时指定期日。另《大审法施行细则》规定,指定期日宣示判
决,自指定之日起,不得逾一个月。也就是自言词辩论终结,两个月内要宣示裁判。若按
往例大法官多会善用两个月时间,最后期限才公布解释,本案公布解释期日应会定在5月
24日。
知情人士指出,言词辩论后每周三、四、五例行大法官全体审查会,除黄瑞明大法官声请
自行回避外,14名大法官全员参加,每周审查会时数加总7个小时,大法官就争点进行论
辩,经过四周讨论,大法官的立场已趋明朗,正反意见拉锯未到相持不下,已形成相当共
识,基于保密规定,不能透露细节。
“释宪结果两个月内一定会出来,到时候大家就知道了”,多数大法官在讨论过程中有清
楚主张,或已有“定见”,少数立场未表态,或未必有既定立场,意向如何,“投出来才
知道”。此外,观察蔡英文总统提请立法院同意任命的7位大法官,“都是很有理想、有
抱负的人”,他们对同婚的主张,是否符合蔡英文的“期待”,也值得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