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这一天,台湾人永远无法忘记的伤痛
来源:三立新闻网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39966
文/翁堃泰
17年前的四月天,校园里发生了一件震惊台湾社会的事。
2000年4月20日,当时就读于屏东县高树国中的叶永鋕,在下课前5分钟离开教室上厕所,
后来却被同学发现倒卧在血泊中,送医隔天不治。
事后调查发现,叶永鋕常因为他“太女性化”的性别气质,遭到多位国中同学校园霸凌,
不但被笑是“娘娘腔”,还被别人强迫脱裤“验明正身”,更让他不敢在下课时间上厕所
,最后导致不幸的悲剧。
这起事件,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与调查,当年的12月16日,教育部的“两性平等教育委员
会”因此更名为“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2002年,也将研拟中的《两性平等教育法》更
名为《性别平等教育法》,最终在2004年三读通过,由时任总统陈水扁公布实施。
17年后的现在,台湾社会却仍然不时听到许多因为性别特质、性倾向,而遭到霸凌或歧视
、甚至轻生的遗憾消息。
“寻找彩虹境外”粉丝团发起的“彩虹行脚”环台活动,上周六也到了“玫瑰少年”叶永
鋕的故乡,也就是屏东县高树乡。
曾经担任叶永鋕辅导教师的马达拉.达努巴克也表示,“希望大家透过对叶永鋕的认识,
不只是停留在原点,而应该要挺身而出,争取应有的权利,带出更多的行动。”
同性婚姻的修法,不只是为同志朋友争取应有的权利,背后更重要的意义是,能让社会看
见同志、跨性别等多元族群的存在,让他们能像异性恋朋友一样爱人,不再受到外界的歧
视与伤害。
不管你是异性恋、同性恋、双性恋,请大家一起站出来,不要再让这些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