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eel (我本将心照明月)
2017-03-23 16:56:24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1060324/0.asp
个人整理的鉴定人立场如下:
陈爱娥:应属立法形成自由,不违宪。可采德国同性伴侣法。
张文贞:单纯以性倾向分类作为婚姻自由/婚姻权保障的差别待遇,已违宪法第 7 条保障
人民平等权之意旨,应属违宪;采同性伴侣法亦不符宪法第7条意旨。
陈惠馨:拒绝祁家威登记,违宪。立法院不宜创造新制度例如“同性伴侣法”,规范同性
者之关系;否则有违反宪法第 7 条有关平等权规定之疑义。
刘宏恩:违宪。采取民事伴侣或同性伴侣法,违宪。
李惠宗:目前法制有对基本权保护不足的违宪疑虑,至于选择何种方式保护保护同性恋者
的人格发展权,在立法裁量上选择“同性伴侣法”的保护,属合宪的措施,不会有违反平
等原则之虞。
邓学仁:未回答是否违宪,但主张以同性伴侣法或同性婚法将现况法制化。
作者:
hiqiu (hiqiu)
2017-03-23 17:22:00推
作者:
game559 (game559)
2017-03-23 18:05:00李惠宗...该把他的书丢了吗囧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7-03-23 18:35:00我不觉得这样就要丢书啊,因为这只是摘要,老师们的理由未必不充分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乱斗)
2017-03-23 18:40:00推ㄓ啊不小心按到ㄓ惹
李惠宗的鉴定书是鉴定人里面最厚的,共37页。可惜结论终究还是太保守了,真的有点想丢书
作者:
Lawbean (专业红娘就是我)
2017-03-23 20:44:00我觉得这就像其他争点学者也是众说纷纭,放宽心就好了更何况一码归一码。因为这样丢书我认为不理智我舍不得因为某人的某个言论就把钱拿去烧
大家都知道“丢书”只是当下表达情绪方式之一,放心啦
作者: usgsally 2017-03-23 22:27:00
3:3 有点担心…
作者:
abo520 (abo)
2017-03-23 23:20:003:3(开始焦虑)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7-03-23 23:38:00
干,真的焦虑....
作者: olive42110 (olive) 2017-03-24 00:28:00
3:3......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