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 献大法官青史留名三策

楼主: Sdiana (111)   2017-03-20 14:47:47
献大法官青史留名三策:
送给每一位参与2017年3月24日宪法法庭言词辩论的大法官,
列位正逢上我国人权史上、足以让各位青史留名的机会:
上策:依我国宪法第七条及两公约要义,
顺应世界潮流并宣告违宪、且须限期修正、还权于民,
如此,列位大名与所作所为必将加载史册,
我国在人权历史必当写下新页、
更让我国在亚洲同志人权国度排名亦高居首位,列位大法官也将永世流芳。
中策:依我国宪法第七条及两公约要义,我国虽当遵守国际公约、
因应国际潮流,惟言词推诿塞责,并以“社会共识及伦理”为由,
推迟一切、拖延不决。
如此,我国人权历史停滞、我国顿失亚洲同志人权先锋光环,
致使我国现今白发苍苍的同志们,
即使苦候至人老珠黄、个个凋零入土,仍等不到所谓的“社会共识及伦理”。
列位大法官大名也必将加载史册,为其逃避态度,在未来数十载中永遭万夫所指。
下策:无视国际潮流、听从特定团体立场“婚姻应延续繁衍等无稽之谈”、
性别盲之语,以僵化之“家庭制度”
剥夺人民(非异性恋者)之人格特质权利(personhood)”。
若此,我国人权成果后退、如同薪资水准般退后30年,
更鼓舞特定宗教团体集体合法合宪合理地霸凌同志族群,
台湾社会恐现麦卡锡主义式白色恐怖,
同志族群或遭言语污辱、职场霸凌、性倾向治疗、社会世代对立,
不同性倾向皆遭异性恋者歧视,轻者彼此互不往来、重者仇视对抗,
各种社会悲剧将层出不穷。如此结果,列位大法官在我国人权史上,
将永不可辞其咎。
以上三策,审慎酌之。
(笔者自诩)
以上三策,还不如说是三种同志未来可能的结果,
大法官们,你们要审慎啊!
无论哪一种,大法官都能留名,
但流芳百世,还是送同志回到歧视年代呢?
我相信流芳百世,是每个人都期待的!
作者: st920624 (米浆)   2017-03-20 19:03:00
作者: maybemore (tj)   2017-03-21 00:29:00
推流芳百世 希望我们能写下历史新的 美好 平等的ㄧ页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7-03-21 00:39:00
当大法官好像很不错,还可以流芳百世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