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民法》修正初审通过 同性婚姻合法化

楼主: ifam (用三隻手指托腮)   2016-12-26 13:05:32
标题:
《民法》修正初审通过 同性婚姻合法化迈出第一步
内文:
婚姻平权修法初审通过!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今天审查攸关同性婚姻平权的《民法》修
正草案,立委郭正亮提出修正动议,将《民法》972条原先的“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
行订定”条文保留,新增“同性婚约,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订定”条文,盼降低双方冲突,
最后初审条文照该版本通过,但全案须经朝野协商。
《民法》第972条是否修正引发争议不休,现行条文规定“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
定。”民进党立委尤美女提案改为“婚约,应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订定”。为化解反同团体
压力,郭正亮提出修正动议。国民党立委许淑华也提出修正动议,改为“男女或同性当事
人”,最后按照郭正亮版本通过。
稍早也通过民进党总召柯建铭提出附带决议,婚姻平权全部相关法案,通通送交朝野协商
。最后以尤美女版本做为讨论基础,并案审查。
初审通过条文,包括采纳尤美女版本的971-1条平等适用原则,异性或同性婚姻当事人,
平等适用民法或其他法规关于夫妻配偶之规定,也平等是用民法父母子女、亲属之规定。
至于972条,则通过郭正亮版本,保留原“男女双方”条文,新增第二项“同性婚约,由
双方当事人自行订定”条文。
至于关于收养小孩的1079之1条,也加入反歧视条款,法院认可收养时,不得以收养者性
倾向、性别、性别特质等理由,有歧视之对待。
绿委蔡易余提出的第八章同性婚姻专章,则改为第二章之一,条次进行更改,并规定“同
性婚姻,其亲属关系之建立、消灭与法律效果,依本法规定”。(符芳硕、张文馨/台北
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26/1020935/
作者: citycandy (citycandy)   2016-12-26 13:15:00
想知道加一
作者: avrilstyle (就是艾薇儿)   2016-12-26 13:19:00
+1尤美女版的不就已经很简单明了了吗多加那一条只是为了降低反方的抗争但其实不管怎样 他们都还是会反对
作者: sunkim (阳光洒落)   2016-12-26 13:52:00
反同者,其实就是反对同性恋所有一切..不管同志做的多好..就是反同性恋到底..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2-26 15:23:00
各个版本一起出委员会了
作者: forelsket (Giphy)   2016-12-26 17:39:00
能降低阻力 我觉得是好的不然只会停滞不前对于任何一方都是社会资源的浪费 未来对我们有力*利先起了头 后续再修再改阻力会较小
作者: my7752 (大狗狗)   2016-12-26 18:27:00
请问详细的法案民众有办法查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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