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辨] 有压迫才有解放,同性婚姻就是性解放?!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03 00:40:21
被“压迫”,来自于“基进权力”的观点,或许我们应该重新理解。
路克斯的基进权力观点,大致可以将权力分为3个面向:
1. Decision-making power
这个权力面向是表示在决策过程中,这种权力型态着重关注决策产生的过程。
即便过程中有人保持不同意见,具有这类型权力的人也可以在法律规范与政策
在制定程序中,通过自己偏好的版本。
2. Non-decision-making power
这里指的是“议题设定”的权力面向。无权者即便在决策过程中对已被揭露的议题,
无法实质影响决策结果。但至少这个议题被揭露后,参与者能进行理解甚至与不同
的参与者相互论辩。
但事实上仍有许多议题未曾被揭露,甚至已经被处理掉。
当有权者不想议题被揭露时,即可以利用这个权力,将议题隐藏起来,
让大众不知情;甚至有权者可以否定参与者的要求,拒绝将该议题的揭露,
以阻止参与者实质讨论这个议题,让参与者无法对议题进行深入的理解
或进行政策的辩论。
因此当我们决定何种议题需要被揭露讨论,何种不揭露,其实就权力的面向。
这个我们可以称为“议程设定”的权力。
3. Ideological power
也就是当人们根本没有思考这个权力是什么,如何分配,也不会察觉议题。
人们会发自内心地接受一套价值体系的权力分配及具体生活实践主张,
是“意识型态”的权力。这个权力面向也在这个这次事件中揭露。
依据你的“压迫”就可以参考上面的权力面向,理解为权力的不对等或是倾斜。
不能或不敢公开自己的同志身分,可能即是意识型态,或称异性恋霸权的压迫。
法律制定则属于决策的权力,这就可以去谈同性性行为是否违法、或同性婚姻法制化。
※ 引述《justforyou0 (单单为你)》之铭言:
: (原Po文于本文最下方)
: 本文只是提问及思辨的过程,对原Po及转载文章的作者无冒犯之意,还请谅察。
: ==========
: 我对同志运动的“性解放”诉求很感冒,个人近来曾发表两篇文表达相关意见,看完本篇
: 转载的“有压迫才有解放,同性婚姻就是性解放!”全文,我的感冒没有比较好……
: “有压迫才有解放,同性婚姻就是性解放!”的标题后三个字“性解放”,不管其定义或
: 解读方式有几百种,我都认为,只要是成年人都可以(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
: 爱怎么解放就怎么解放,反正身体是自己的,请便!大家管不著。
: 我比较好奇的是该标题前面三个字“有压迫”的定义。
: 如果说“认识差异”是同志运动的诉求,因而“被要求要一样”就叫做“有压迫”,那么
: ,“平权”的呼吁又是什么?不就是想要平等,想跟大家一样吗?!
: 还是说“不能公开讲自己是同性恋”就叫做“有压迫”?因为讲不得,所以就直接做给大
: 家看,这样就叫做解放......。是这样吗?!
: 或者,是有同性恋者会被政府列名造册监管,被禁止发生性行为?或者同性恋者的性生活
: (和异性恋者不一样)有被强迫要公开向社会大众报告的义务......。也没有呀!
: 不然,把焦点锁定在性行为好了。不晓得有哪位板友可以认真地提供您的解读,帮助我理
: 解,同性恋者的性行为在台湾社会是如何“有压迫”所以才需要性解放?!
: 在我个人经验里,关起房门来的同性恋性生活一向很自在,除了掰弯过别人的老婆,让我
: 良心倍受谴责,觉得自己是不折不扣的单身公害外(是我压迫到异性恋者的老公),我从
: 来没有感觉到被谁压迫过。
: 到底同志们是要性解放还是性忠贞啊?!我看不懂。
: 争取要能修改民法的同志们,我们背后隐含的意思不就是“要遵守婚姻里对配偶的性忠贞
: 义务(像异性恋那样)”吗?何以又要“性解放”了?
: 亦即,若要修民法,“同性婚姻就是性解放”此一说便是互相矛盾的概念。
: 如果按德国的伴侣法,该法排除了性忠贞义务的条文,如此不就是让性解放的理念可以实
: 践,可是,目前同志们又全体一致反对另立专法......。那是要怎样呢?
: 奇怪欸!
: ==========
: ※ 引述《kids1412 (kids1412)》之铭言:
: : 有压迫才有解放,同性婚姻就是性解放! @简维萱 2016年12月2日
: : 随着护家盟持续逼近,最近“不提性解放、相忍为婚运”的主张,也越来越高涨。
: :  
: : 我相信大家的焦虑都是真的:害怕被模糊焦点,害怕因为倡议性解放而被打回阴深的
: : 暗柜,而让眼前唾手可得的同婚法案,就此永无天日。
: :  
: : 但是在争取平等的同时,我们也必须体认,要求所有人都奉行一种声音(不要谈性解放
: )
: : ,要求所有人都拥有同一种样貌(抗争时把衣服穿好),这些说法其实就如同护家盟要
: 求
: : 同性恋“变正常”一样,是一种忽视多元和差异的暴力,是非常霸道的主张。
: : 错的不是“不一样”,错的是把“不一样”当成“不好”的信仰;而“不一样不是不好
: ,
: : 不一样也很棒”,不正也是同性婚姻想传达的讯息吗?
: : 如果认识差异是我们的诉求,我们就不该前脚脱离受压迫的位置,转身就开始把压迫推
: : 往那些和我们不一样的人们身上。
: : 性解放,既不是性剥削,也不是性暴力,更不是性伤害,而是让受到性压迫的人,
: : 能够自在生活的主张。
: : 我们还要更进一步的指出:部分异性恋父母对同性恋子女做的、护家盟对我们做的,
: : 才是种性伤害、才是性压迫、才是性暴力;是他们出口的言词,再再否认我们的情欲,
: : 取消我们的存在。
: : 所以在倡议同性婚姻的同时,不去谈对性的压迫,其实是非常狡滑的,好像社会上对同
: 性
: : 情欲的压迫并不存在。
: : 现在保守势力的优势和资源,就是奠基在异性恋剥削同性恋、男人剥削女人、主流剥削
: 少
: : 数的基础上,所以我们就是要反对这个产生剥削的系统,我们要用同婚打破“婚姻是一
: 男
: : 一女结合”的假默认,去夺回被异性恋婚家霸占的国家利益,让萌萌们知道,我们的情
: 欲
: : 既真实存在、也相当正当。
: : 全文刊载于此 
: :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073/2141676
作者: justforyou0 (单单为你)   2016-12-03 01:18:00
好棒!很清楚的定义。我会多读几遍,谢谢你^^那,实际应用在同志运动的诉求来检验这几方面的权力不对等,就“性行为”的权力来讲,我觉得没有不对等,这样的理解有错误吗?“意识型态”的问题是存在意识(心思意念)里的,亦即,以我自己掰弯别人老婆的经验为例,当我自己的良心在谴责我自己,也是我自己对自己的压迫,因此,所谓的“解放”就是我的良心(我的意识型态)不需要谴责我自己……。我这样的理解有错误吗?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03 01:47:00
1F如知道这篇的作者不是女性,不知道是否又会乱开砲哪。
作者: justforyou0 (单单为你)   2016-12-03 01:57:00
但,这套价值系统植入了全体社会成员的意识里,于是便在个人内心产生了一套判断是非对错的标准,因此,所谓解放,就是要人的内心没有任何标准,因为一切的压迫从标准而来……。我这样的理解有错误吗?2F(or3F?…我不会数…)为何我要乱开砲?我若开砲绝对有我的道理,我不会乱开砲。还有,您以为我很厌恶男人吗?^^……我很会应付男人,只是不想当公害,所以闪很远……最重要的是,我不想让我的心上人耽心。这样理解吗?!……我改天或许会发文聊聊这些。(很谢谢uka大的回文,也很开心有这些对话过程。就酱子,晚安囉!)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03 10:36:00
开砲质疑teemo参选板主的不就是妳?
作者: zd2ue (老娘月经不顺)   2016-12-03 12:33:00
楼上很烦欸!人家都在吸收了妳还在酸什么啦?无臭无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