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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请益] 为什么一定要修民法,而不另立专法?
楼主: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6-11-18 17:40:52
※ [本文转录自 gay 看板 #1OBioUYP ]
作者: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看板: gay
标题: [请益] 为什么一定要修民法,而不另立专法?
时间: Fri Nov 18 17:40:43 2016
我觉得这是一个折衷的办法
既可以保障同志伴侣间的权利义务
也不用牵动整个现存的民法架构
而且可以在专法当中再规定
未规定之处可以准用或类推适用民法亲属篇的规定
也不会有什么歧视的问题
总比一直僵持下去原地踏步的好
作者:
yanwu
(yanwu)
2016-11-18 17:59:00
专法,不就是歧视吗?(不懂,求解?
作者:
white9cat
(ä¹å‘½)
2016-11-18 18:03:00
如果有专法草案可以一起审,我不排斥,但是现况是专法还要等,会否限缩同性伴侣的保障,根本不知道。凭什么要人期待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送审,权利义务不知道会否与异性婚姻相同的同婚专法草案?
作者:
shiauchi
(馒头)
2016-11-18 18:10:00
我要平权不要专法,专法就是歧视
作者:
VODKA55
(飞ing)
2016-11-18 18:14:00
为什么要折衷?我每年缴税可以也打五折吗?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6-11-18 18:14:00
你可以查查德国的 case。他们一开始是立专法,但其实婚因相关法律条文,牵涉到的层面超广。他们必须一条一条讨论这个要不要开放,那个要不要开放。每一条都要战很久。耗掉非常多行政资源。最后整个伴侣法变得跟婚姻几乎没两样。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6-11-18 18:17:00
我个人认为专法(同性伴侣法)违反平等,宪7平等权,大法官解释过平等原则,等之等之,不等之不等之,既然无合理且合乎比例原则之理由,就应该一律适用民法,这也是立专法的国家比一起用婚姻制度少的原因。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6-11-18 18:17:00
德国人最后说,早知道一开始就直接让同性恋结婚。
作者:
dexamethason
(美国仙丹)
2016-11-18 18:19:00
我也不懂后天免疫不全症候群为什么要立专法,不过就是透过血液传染的病嘛,不然水痘也立法、B肝也立法、流感也立法啊!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6-11-18 18:21:00
lew大不好意思,打断了你的推文话说我个人觉得这就是在拖延,不然婚姻平权法案都几年了,之前不弄专法现在弄?
作者:
GaRei
(Kami)
2016-11-18 18:37:00
重点是法务部说伴侣法给同志的权利将于现行民法无异,那么直接把民法复制贴上改个名称变成伴侣法这种事情,不是法务部脑子有洞,就是他说的“权利无异”是唬烂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6-11-18 18:40:00
基本上我国的法务部长长期脑子有洞啊,不分蓝绿
作者:
white9cat
(ä¹å‘½)
2016-11-18 18:50:00
如果像人工生殖法那样,只将生理上无法直接适用的部份特别说明(EX女女婚生子女如何认定,什么情况可以提否认诉),其他比照民法婚姻,或许可能不构成歧视,但是连草案内容都还没出来,谁知道专法板会长哪样。看在赖委员一直要法务部部长表态反对修民法,部长没有听从的份上,我想这任部长脑子的洞有比较小。(还是有洞?!)
作者:
suueet
(没完没了的夏天)
2016-11-18 18:57:00
专法就是歧视,伴侣法是另一件事情,也不应该是"同性"伴侣法,伴侣法是多元成家的概念,显然这更难被接受(摊手)
作者:
thinkKing
(想想)
2016-11-18 19:41:00
专法就是歧视,人权不是求快就好。立场要坚定,不要被反同糊弄一两下就退缩,大家要加U
作者:
Edwardlai
(==)
2016-11-18 20:04:00
我要平权不要专法,专法是歧视,大家要挺住攻击
作者:
shen16
(如何不爱?)
2016-11-18 21:07:00
专法=歧视
作者:
jwency0105
(å¼µå°å…)
2016-11-18 22:30:00
我要平权不要专法!
作者: grassland123 (MONY)
2016-11-18 22:54:00
赞成先有专法以台湾的民族性 和对人权与正义的概念不足下,修民法会耗时很久很久 而专法也是ㄧ种推进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6-11-19 00:09:00
回楼上,立专法绝对比修法难,怕是绕了很大一个圈还是回到原点,更何况,婚姻平权都争取几年了?之前怎不帮同志立专法?是糖果还是毒药呢?是推进还是后退?值得好好思考另,一旦接受立专法,婚姻平权至少要再等十年,看德国便知
作者:
suueet
(没完没了的夏天)
2016-11-19 00:38:00
重申,专法=歧视,这两天大家还感受不够吗?
作者: silentfree (Let heaven come.)
2016-11-19 01:40:00
德国有其宗教文化背景,再加上婚姻在德国是基本法(就是宪法)保障,德国政府认为婚姻属于一夫一妻异性恋,但为了保护同志人权,另立同志伴侣法,事实上德国并不认为同志可以用上“婚姻”,也就没有所谓“婚姻平权”。因此,专法=歧视!
作者:
pan0800
(pan)
2016-11-19 01:41:00
法务部真有心,专法就不会一直在"研议"和"收集资料"好几年连个草案是圆是扁都不知道,所以这是假议题 真借口啦!
作者:
a3340597
(一直被某狗表的小a)
2016-11-19 02:03:00
尤美女版本的草案只动4条民法耶,行政资源浪费很少吧比起弄个专法几十条实在划算太多了黑人另立专法啊,用你们的东西你们的厕所,就是不能跟白用一样的,这是隔离歧视不是吗
作者:
my7752
(大狗狗)
2016-11-19 02:08:00
目的不就是要同性恋与异性恋完全平等吗?如果说单亲家庭的孩子只能读单亲学校,受特别教育,这样是不是分化/矮化族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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