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非一男一女就不能收养” 法律合理吗?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16-10-02 03:10:27
2016-10-01 03:24 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王圣藜/台北报导
总统蔡英文选前曾声援台湾同志游行,表示支持同性婚姻。 图撷自蔡英文脸书
法务部十月起在全国举办四场“同性伴侣法制”公民审议会议,同志团体争取婚姻权及养
育子女的权利,将成为焦点,法务部目前倾向立“同性伴侣法”、取代立委主张将同性婚
姻纳入民法的建议,蔡英文总统曾公开表态支持多元成家,国内同志未来权益如何,仍待
检验。
“即使同志伴侣努力成为‘够格’家庭的一切条件,只因不是一男一女就不能收养,这样
的法律是正义的、合理的吗?”台湾同志家庭权益促进会理事曾嬿融提出质疑,她说,同
志共同计画生育案例越来越多,这些伴侣与小孩的关系和一般家庭没有两样,她说,“差
异”是外界的想像,透过诉讼反让人看见法律的荒谬。
另一对计画生育也生下龙凤胎的女同志“小慕”与“小恩”(化名),为让子女能与双方
都有“链结”,由小慕提供卵子与精子银行的精子结合、再由小恩的子宫怀孕,即“A卵B
生”。透过生理的联结,让伴侣双方共享“生母”的概念,从法律上看,龙凤胎是从小恩
生出,顺理成章成为孩子身分证上的母亲;但从血缘上来看,小慕是自然血亲。
同志家庭形态相当多样,有些小孩来自伴侣的异性婚姻,有同志出钱出力养育另一半的小
孩,但也有另一半因分手“一走了之”,得独力照顾。曾嬿融指出,若法律没有给予同志
婚姻保障,很多问题衍生而出。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995283
作者: kt102441 (KKK.KXT102441)   2016-10-02 08:43:00
我们要的是婚姻平权,不要立个特别法
作者: eere (孬踢)   2016-10-02 09:01:00
直接修改民法才是真平等,另立专法隔离就是歧视
作者: loveIFC (必胜)   2016-10-02 20:11:00
生小孩是父母的私心!
作者: soup00125 (飛不動的豬)   2016-10-02 20:25:00
看到新闻下方的某些回应真让人想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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