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长久稳定直至白头的同性伴侣关系,需要的是什么?
是至死不渝的爱恋之心,
还是即使全世界与彼此为敌都能坚持不放手的决心?
我是双性恋,
这使我在同性关系中,莫名的有种必须多做点努力,
使同性恋的另一伴心安,不觉得我是
“最终会和男人跑的,有比较轻松的路可以走的女人”的义务感。
不会爱男人的拉子不出柜,不公开放闪,出门不与伴亲密,
不会被质疑是将同性伴侣次等化,不够爱自己的伴,
可我不是拉子,我是双性恋,
我是部份女同性恋觉得可以有比较轻松(?)的路可走的类异女(?)。
我既不想躲在双重衣柜里,隐瞒另一伴自己不是拉子的事实,
也不想让另一伴有“我会因伴侣的性别而有差别态度的不安”,
或觉得“身为双的我可能会因觉得与同性在一起太累,
所以提分手和男人在一起,走她觉得比较轻松(?)的路”。
所以……
我与家人,同事,朋友,同学,前老板……出柜,
我参与同志(LGBT)活动,结识同志(LGBT)朋友,
我在我的生活圈中,努力建构一个称得上同志友善的环境。
我是双性恋,
我要我的生活圈里,不论伴侣是男还是女,
都带的进家门,都不需被隐形,都见得了光,
我不只要建筑一个爱巢,
还要建筑一个让同性的另一伴舒适的舒适圈。
我认为一段长久稳定直至白头的同性伴侣关系,
最起码要有一个能让爱情舒适自在的城堡(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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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的是,
直到我打开城门真正迎接我的女伴入城(进入我的生活圈)时,
我才不经质问为爱筑城的我,为什么过去的我,
不曾认为同性恋的女伴,也该为我筑城(建立舒适的同志友善生活圈)?
为什么过去的我,总是觉得:
我不强求我的伴要出柜,因为出柜不容易,
可我“必须”出柜好使另一伴安心,因为我不是“同性恋”。
是我过于偏执的想要摆脱双性恋的原罪标签,
为了去除那些负面标签,对身为双性恋自己做出过高的要求,
使自己明明没有同性恋那么的“非爱女人不可”,却为了爱女人付出更多努力/投入。
还是我太低估同性恋为爱筑城的能力,太高估同性恋对同性伴侣关系不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