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投书] 台湾人如何接受对人权无知的法务部?

楼主: quendigay (小虾妈妈来扫地)   2014-11-28 22: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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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uendigay (跳跳) 看板: gay
标题: [投书] 台湾人如何接受对人权无知的法务部?
时间: Fri Nov 28 22:24:25 2014
国民党不倒,同志权利不会好。
台湾人如何接受对人权无知的法务部? 2014年11月27日15:42
作者:姚惠耀(台大女研社社长、历史系学生)
数日前,法务部司长林秀莲对媒体问及同志婚姻一事,表示“应先了
解民意趋向后才能制订相关法律”。11月26日,台湾伴侣权益推动盟
和诸多性别团体、人权团体到法务部门前,抗议法务部对同志婚姻议
题一再拖延。法务部于同一日发布新闻稿,以“法案不够成熟”、“
社会大众不能接受”为由,继续推拖。
新闻稿首段即以“多数国家仍未合法”、“世界各国仍存有极大不同
意见”为由,认为“不是未完成同性婚姻法制化,就是违反人权”。
可见我国法务部对“人权”的认识薄弱。以多数国家就把人权法案打
回去,可笑至极。同志婚姻要争取的人权,无非就是对婚姻选择的自
由权、不同性倾向在法律制度上的平等权,这是国中公民课本就教过
的自由与平等的人权概念,难道法务部不知道?
法务部一再以“多数国家”、“社会大众”的多数决民主,去谈人权
议题。但我们知道,人权不能公投、不能取决于多数人的意见。如同
我们不能投票决定马英九与周美青的婚姻、不能以“社会大众不接受
”为由,拆散马、周二人的婚姻权。同理,同性恋者是否要结婚,是
基于平等与自由的人权,只需当事者同意,无需社会大众的同意。又
为何同性恋者的基本权利,还要参考“多数国家”的情况?难道台湾
的行政机关凡事不敢做决定吗,只会看其他国家脸色吗?
此外,若法务部是想说“社会风气不认为同性可结婚”,那正好说明
现下的社会环境对同性恋的不友善,而法务部只会站在霸凌者一方,
跟着打压同志人权。
事实上,法务部的公开声明,以及林秀莲的推托之词,都表现出法务
部对人权保障的冷漠与消极态度。如同法务部所说的:“贸然提出不
成熟且有争议的法案?社会大众能够接受吗?”,我想反问社会大众
,“对于不成熟且有争议、对人权错误认识的法务部,社会大众能够
接受吗?”
来源:苹果日报 http://goo.gl/cPJTal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4-11-28 22:39:00
作者: Kristine (Naung)   2014-11-29 00:13:00
作者: raedai714 (周末的猫需要太阳)   2014-11-29 1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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