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同性恋者要争取婚姻权利

楼主: lovenwynwy (大no)   2004-05-19 02:16:38
(部份译自5.17.2004 今日美国报)
琳达和葛萝里已经在一起33年了,她们在5.17日一早就等著领取麻州核发的结婚证书
这是美国人权史新的一页
我想其惊骇度大概可以与五O年代黑人可以进入白人的学校念书的新闻一样
在那之前,白人不认为黑人跟他们一样享有同样的人权
最初提倡反蓄奴的林肯总统,更因此引发南北战争
所以我相信大部份早已习惯婚姻是属于一男一女的事的定义的人
今天看到报纸大概不是破口大骂,就是摇头叹息
琳达与葛萝里在一起都已经三十多年了,他们不是激进分子
不是那种会出现在同性恋者大游行之中的人
他们只想默默的维护这种感情
之所以会选择今天站出来确认彼此的身分
是因为现实问题
举例来说,老年的同性恋者如果住进政府提供的照顾中心
两个人没有选择对方为室友的权利
不只如此,即使两人共同买房子,一位去世后,另一位可能要把房子卖了才付得起赠与税
反同性恋者声称:同性恋者当然可以保护自己的人权
但同性恋者没有权利推翻婚姻的定义
但目前为止,无论采取那一种法律策略
都无法使同性恋者同样的享有异性恋婚姻所享有的超过一千种联邦所提供的福利
这些问题对于逐渐年老的同性恋者言非常的严重
举例而言,大no目前每个月都要付一笔为数不小的社会保险金及退休金
异性恋者如果其中一人过世,另一人可以获取这笔保险金
也可以将对方的退休金无限制的并入自己名下
但同性恋者就不行
另外夫妻的社会保险金有另外的计算方式
同性恋者每年因此损失平均美金5528元
异性恋夫妻年老后,如果其中一人必须住入政府提供的照顾中心
政府让另一人可以保有足够的生活费用,而且不用将房子并入计算
仍然可以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但同性恋者则不能免除房子财产被并入计算
所以有可能必须卖了房子支付另一个人的医疗费用
另一人呢?对不起,不受法律保护
这对于中低收入户的同性恋者来说,压力非常的的大
维护权益的方法
1.购买人寿保险,并指定对方为受益人
2.一定要写遗书,共同生活的同性恋者,一定要每年或两年更新遗书
否则其中一位过世后,就会发生像if these walls could talk第一段的剧情:
房子被指定留给远亲,而不是另一半
以下的网站有很多保护自己权益的资讯:
Gay Financial Network
http://www.gfn.com
Nolo Press
http://www.nolo.com
The Human Rights Campaign Foundation
http://www.hrc.org/famil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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