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台北市动物园育乐组约雇人员

楼主: t83288   2024-05-23 10:34:38
【公司名称】台北市立动物园
【工作职缺】育乐组约雇组员
【工作内容】
1. 办理园区贩卖站招标与房地点交。
2. 办理商圈合作业务。
3. 智慧化动物园。
4. 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征求条件】
1.国内外大学以上学校毕业者。
2.高级中等学校毕业,并具有与拟任工作性质相当之训练 6 个月以上或 2 年
以上之经验者。
3.具备基本电脑软件 Word、Excel 及 Power Point 操作能力。
4.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 28 条第 1 项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第 21 条第 1 项等规定情事。
[应征报名文件]
有意愿报名参加甄选且资格条件符合者,请检具下列证明文件:
1. 公务人员简式履历表(含自传)、国民身分证正反面影本、最高学历毕业
证书影本及经历证明(无则免附)。
2. 报名资料请于 113 年 5 月 24 日前(邮戳为凭)以邮寄方式寄至“116 台北
市文山区新光路二段 30 号‘台北市立动物园育乐组’”,信封上请注明
“应征育乐组约雇组员”。
[待遇、福利、出勤要求]
1.待遇:依据“行政院与所属中央及地方各机关约雇人员雇用办法”规定,
支 280 薪点,折合新台币约 37,800 元(内含劳健保及劳退自负部分)。
2.享有劳(健)保及劳工退休金等保障。
3.核心上班时间:08:30 17:30(弹性上班时:08:00 09:00,17:00
18:00)
4.本职务须配合业务需求于部分例假日值班。
[聘雇期间]
1.职务出缺期间:自到职日起至 113 年公务人员高考录取人员考试分配报到
前 1 日止。
2.本职缺系提报公务人员 113 年高等三级考试分发之职务。约雇人员进用期
间原则自到职之日起至 113 年公务人员高考录取人员考试分配报到前 1 日
止;约雇人员于雇用期满或雇用原因消失时,应即无条件解雇,不得以
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进用时,由本园按规定订立契约雇用,如有违反契约情形者,即予解雇。
4.本公告未载明之事宜,依其他相关法令规范或本处解释说明办理。
[其他]
1.初审书面资料符合资格者,择优以 e-mail 或电话通知安排后续面试作业
;至未获通知者,如需返还书面资料者,请检附回邮信封。
2.本次甄选约雇人员录取名额 1 名,得视甄试成绩优劣,不足额录取,或
增列候补至多 2 名,候补期间为 3 个月,自甄选结果确定之翌日起算。
联络人:育乐组柯珮珍组长
电话:02-29382300 转 600;传真:02-2938231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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