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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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教育部国教署高中课程美术学科中心
【工作职缺】专任助理
【工作内容】
一、学科中心各项会议办理(处理连络事宜、会议纪录等)。
二、协助办理学科中心各项研习活动(必要时需要出差,有差旅费补助)。
三、学科中心行政文书资料处理(公文发送、单据处理等)。
四、协助填报每月工作检核。
五、其他主管交办事项。
【征求条件】
一、大学或研究所毕业(无教学经验或教育学分者均可)
二、有相关行政工作经验、个性稳重、认真负责。
【工作地点】
台北市中山区长春路167号,台北市立大同高级中学(美术学科中心)
(近捷运松江南京站及行天宫站,交通便利)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8:00-17:00(12:00-13:00为中午休息时间),周休二日,提供劳健保。
(若遇假日出差执行业务需要,得视情形择日补休或依劳基法规定支领加班费。)
【月休】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工作满一年享有1.5个月年终奖金,未满一年者,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支给(需于12月在职
)
【薪资范围】
依“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专案计画专任助理人员工作酬金参考表”办理。
(学士起薪33,769元,硕士起薪38,620元)。
【需求人数】
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
请洽教育部国教署高中美术学科中心李小姐(02-25019802),
或以E-mail联系([email protected])
【其他备注】
报名详细资讯请参阅网页https://reurl.cc/LAKQM4,并请检附下列资料
一、报名表(请参阅网页附件)
1. 需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影本,并于面谈时缴验正本。
2. 寄送方式:以电子邮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或邮寄至104372台北市中山区长春路167号,台北市立大同高级中学(美术学科中心)
收。
二、履历表:
1. 格式不限,请随报名表一并寄送。
2. 内容包含:学经历、对美术学科中心业务之理解及其它能力相关佐证资料(500字以内
)。
三、报名时间:收件截止时间为112年8月 16日(星期三),以电子信件收件日期或邮戳
为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