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台北市大安区龙安国民小学
【工作职缺】人事室约雇书记一名
预定雇用期间: 自 111 年 12 月 23 日起至 114 年 6-7 月止(视留停人员复职日为准)
。
【工作内容】一般人事行政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
【征求条件】
(一)国内外专科以上学校毕业且已取得毕业证书。或高级中等学校毕业,并具有与拟任
工作性质相当之训练 6 个月以上或 2 年以上之经验者。
(二) 须具备电脑文书处理能力(word、excel、google、公文写作等)及与职务相关系统(
如WEBHR、差勤系统、ECPA 等)操作能力者。
(三) 具有学校人事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四) 具行政处理能力、沟通协调与团队合作能力。
(五)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 26 条回避任用及公务人员任用法第 28 条规定不得任用情
事之一者(若雇用后发现其于任用前已有该条各款情事之一者,撤销雇用)。
(六)未具双重国籍或多国国籍之中华民国国民(大陆地区人民须设籍满 10 年),品行
端正、具服务热忱,并能配合校务工作者
(七) 无性侵害、性骚扰等纪录或判刑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情事;或经学校性别平等
教育委员会或依法组成之相关委员会调查有性侵害行为属实,或性骚扰或性霸凌行为,有终
止契约及终身(或 1 年至 4 年,于该管制期间)不得担任教育从业人员情事;或经主管教
育行政机关认定符合补习及进修教育法第 9 条第 6 项第 2 款及第 3 款规定,不得聘(
雇)用或解聘(雇)用或认定 1 年至 4 年,不得聘(雇)用情事。【详阅十三附则(九)】
(八) 欢迎具身心障碍手册或原住民身分者报名参加甄选。
【工作地点】
台北市大安区龙安国民小学,地址在台北市大安区新生南路三段33号。
【工作时间】
(一)各级学校行政人员每日出勤时数须满8 小时。
(二)每日8 时及16 时订为标准上下班时间,行政人员需延长工时每日40分钟补寒休及暑休时间。
【月休】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年终奖金,国旅卡补助
【薪资范围】
(一)依“行政院暨所属机关约雇人员雇用办法”附表“约雇人员报酬标准表”规定,以
约雇三等 220-270 薪点约雇,依现行折合率 129.7 计算,每月薪资新台币 28,534-
35,019 元,另须负担劳保、健保及劳退自付部分。
(二) 新进人员须自所订最低薪点起支,并依考核规定晋级,一次晋升10薪点。
【需求人数】
一名
【联络人/连络方式】
报名日期及通知面试:
(一)采线上报名,报名期间自即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7 日(星期三)下午 4 时止,请至
“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事求人机关征才系统”进行线上应征作业,或将九、应缴所有证件扫描成
一个 PDF 电子档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电子邮件主旨请注明“应征 111 年约雇
人事书记甄选”,报名资料不齐全或逾期者恕不受理报名,报名后请来电 02-23632077-
分机 751 或 750 确认。
【其他备注】
详情请洽征才网址
https://reurl.cc/zrDL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