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社团法人桃园市声晖协进会
【工作职缺】
支持性就业服务员(身心障碍就业服务)
【工作内容】
提供身心障碍者支持性就业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个案评估、转介
1.个案评估、转介
2.职前准备计画拟定与实施
3.就业机会开发
4.就业媒合
5.支持性就业安置(现场辅导、追踪辅导)
6.就业服务相关计画执行
7.资源连结
8.其他主管交付事项
没有内容 会被删文!!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就业服务员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一、领有社会工作师、职能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心理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证书。
二、取得就业服务乙级技术士证。
三、大专校院复健咨商、社会工作、职能治疗、物理治疗、特殊教育、劳工关系、人力资源、心理或辅导之相关科系所毕业。
四、非属前款相关科系所毕业,从事就业服务或身心障碍者福利服务相关工作一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关专业训练八十小时以上。
五、高中(职)毕业,从事就业服务或身心障碍者福利服务相关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关专业训练八十小时以上。
本准则生效前进用之就业服务助理员,应于就业服务督导之指导下,协助办理就业服务事项。
本准则生效前进用之就业服务助理员,应于就业服务督导之指导下,协助办理就业服务事项。
第一项就业服务员应于初次进用后一年内完成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关专业训练三十六小时以上,成绩及格取得结训证明,始得继续提供服务。
【工作地点】
桃园市平镇区承德路8巷22号
【工作时间】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周一至周五
08:30-17:30
【月休】
※没有填写月休或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年终奖金1.5个月
个人保险
团体保险
不定期聚餐
【薪资范围】
※行政院劳委会于107年1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2,000元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月薪未达22000元 会被删文
时薪工作请贴Part-Time板
月薪32531-36031
有社工师证照再加给
【需求人数】
1
【联络人/连络方式】
吴先生/站内信、信箱
[email protected]
【其他备注】
需具备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