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聘用资讯管理师

楼主: LV80 (忍 才能展现好修养)   2017-09-28 23: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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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
【工作职缺】
聘用资讯管理师
【工作内容】
1. 协助数据库之资料更新维护、输入、绘制、分析关联图、通联
汇入、硬件资安及网络之操作。
2. 撰写中小型应用程式供资料分析及系统所需。
3. 运用数据库进行大数据分析,协助本署并督导所辖区域各地检
署数据库之连线、汇整、统合、分析及案件查缉之规划。
4. 协助撰写程式供区域联防及各地检署查缉案件之各项资料汇整
与陈报,并协同办理查缉案件之纪录、文书与庶务统计。
5. 协助操作采证设备,及资料汇入数据库供分析使用。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1. 国内外研究院所毕业得有硕士学位者。
2. 国内外大学毕业,并具有与拟任工作相当之专业训练或研究工作1
年以上著有成绩或具有与拟任工作有关之重要工作经验(资讯处理
)2年以上者。
3. 具有与拟任工作性质程度相当之训练或工作经验(资讯处理)者。
(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工作地点】
台北市延平南路143号6楼
【工作时间】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弹性打卡上下班
8:00打卡上班可17:00打卡下班
9:00打卡上班可18:00打卡下班
【月休】
※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年终奖金1.5个月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薪资范围】
※行政院劳委会于106年1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1,009元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待遇:月酬标准328薪点(折合新台币39,720元)。
【需求人数】
3名,候补6名
【联络人/连络方式】
※高检署承办联络电话:02-23713261转6340人事室刘小姐。
1. 意者请检附报名表(其中简要自述必须填写不可省略,报名表可
自高检署网站http://www.tph.moj.gov.tw/mp003.html,首页/资讯
公开/电子公布栏下载档案)、最高学历证书、工作证明及相关专
业证照影本,于106年10月05日(星期四)前请以(A4信封)挂号
邮寄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人事室收(台北市重庆南路1段124号),
并于信封注明“应征聘用资讯管理师及联络电话”,以邮戳为凭,
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人员所附全部报名资料概不退还,检附之文件影本,如有伪造
、变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经查明,已录取者,撤销录取资格
,涉及刑事责任者,移送检察机关办理。
3. 资格符合者择优另行通知参加面试,另视成绩酌增候补名额6名,
候补期间为自核定录取之翌日起3个月内依序递补。甄选结果:正
取、候补人员公告于本署电子公布栏,未录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 本聘用案系配合行政院办理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动纲领新增预算员额
之职缺,聘用计画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止。惟聘用人员聘期系以
1年1聘为原则,并依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作为续聘与否之参据。
5. 有关聘用人员之给假规定依“行政院与所属中央及地方各机关聘雇
人员给假办法”办理。
【其他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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