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被害人保护协会诚征专任助理秘书二名

楼主: Jess0121 (Eye of Horus)   2016-12-20 09:03:22
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工作职缺】专任助理秘书2名(主计、综合推广各1名)
【工作内容】
主计组人员:
1.收发、记录、审核及汇整交易产生之原始凭证并制作传票
2.财务报表编制
3.日常帐务登打
4.合并报表的编制及审核并进行财务分析
5.审核各项费用支付之发票、单据及相关帐务处理
6.配合会计师查帐的前置作业及相关税务申报作业
7.配合外勤查核及加班者。
8.其他一般会计帐务及主管交办事项
综合推广组人员:
1.依据犯罪被害人保护法第30条第1项办理犯罪被害人保护工作之宣导推广活动。
2.协助办理保护业务、行政业务及公文等业务。
3.其他主管交办事项。
没有内容会被删文!!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主计组人员:
1.高职以上会计相关科系毕,工作2年以上经历。
2.谙熟悉电脑文书作业(WORD、EXCEL、POWERPOINT)等尤佳。
3.具成本会计观念及会计工作、有事务所记帐经验佳。
4.具会计事务技术士技能检定证照尤佳。
综合推广组人员:
1.大学以上心理、社工、法律、犯罪防治等科系毕业,具有企划行销、活动办理实务经
验者佳。
2.熟悉电脑文书作业(WORD、EXCEL、POWERPOINT),擅长使用影音剪辑软件或绘图软件
者尤佳。
3.具有独立规划行销活动、宣传、资源开发与执行能力,擅长与人沟通。
4.因应分会办理活动之需要,需配合加班者。
【工作地点】
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总会(台北市大安区基隆路2段166号3楼之1)
【工作时间】 0830-1230,1330-1730,周休二日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每周工时超过40小时,请写加班费
【月休】 周休二日
※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公司福利】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薪资范围】
※行政院劳委会于104年7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0,008元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依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支薪,经正式任用后之薪俸约
27,168元(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前2个月,叙薪以应聘职等8成薪计算)。享劳、健保、生
日礼金、考绩奖金、三节礼金、工作奖金(1.5个月,年度结算时需仍在职,且依在职月
数核算)
时薪工作请贴Part-Time板
月薪未达20008一样会被删文
【需求人数】 主计组人员、综合推广组人员各1名。
性别:男女不拘,男需役毕或持有免服兵役证明者。
【联络人/连络方式】
1.检附500字以上自传之履历表、最高学历证书影本,于信封上注明“应征专任助理秘书
及应征项目人员”,并于105年12月31日下午17时以前将上开应征资料送(寄)至台北市大
安区基隆路2段166号3楼之1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收。(邮戳为凭,逾时恕不受理)
2.资料不全者不另通知补件,资格符合人员择优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并视成绩备取2名,
备取保留时间2个月;报名资料恕不退件。
3.联络电话:(02)27365850转61陈组长。
【其他备注】
一、、公告期间:10天(105年12月20日~29日)
二、考试内容
1.主计组人员:
a.笔试
(1)公文写作1题
(2)帐务处理测验50题,笔试成绩作为面试参考。
(3)电脑操作20题,含WORD、EXCEL。
(4)笔试成绩作为面试参考。
b.面试。
2.综合推广组人员:
a.笔试
(1)公文写作1题。
(2)综合测验50题,含协会组织、保护业务、犯罪被害人保护法、强制险等。
(3)电脑操作20题,含WORD、EXCEL。
(4)笔试成绩作为面试参考。
b.面试。
三、考试时间:预计于106年1月20日前(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试地点:台北市中正区延平南路143号5楼(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智慧财产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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