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关于要求删文 寻求板友意见

楼主: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16-09-05 20:31:22
※ 引述《bernon (没什么)》之铭言:
: 假如求助者硬是清空内文
: 一旦被发现就是板规处置
: 不知道以上方案是否可行
: 还是有何疏漏的地方, 欢迎板友提出看法和建议
: 再次宣导, 请遵守发文格式发文
: 维持板面整洁美观, 感谢配合
我回复一下,禁删文的规范是超过160人投票出来的结果大家同意的,
这票数甚至比后来新任版主的同意投票还要高,显见禁删文是一个大多
数版友同意的选项。
在下也曾经说过删文的前提条件,首先,如果文章在禁删文版规公布之前
的文章,都可以直接写信给版主删除,而在版规通过白纸黑字放在置底文
里面,发文的时候也就等同于同意了自己的文章不能删除这件事情,既然
已经同意了,为什么发文之后还要删文?
有一种情况是发文之后发现自己违反版规,比如发了一篇商业文,求档文
,空白文,又删不掉,只要在版主发现之前跟版主自首(写信,丢水球),
版主都可以网开一面代为删除,我想这段期间之内应该没有人因为这个原因
受到处分。
但是,如果是把文章清到空白,才来自首说删除,这一点是不能接受的,只
要看到是修过的违规文章,一律依照版规处分,修过的违规文还会加入你的
ID在公告里面,等于另类置底。
有一点很重要,就是禁止删除文章这是板众通过而且经由非常多的票数同意
的,如果什么人写信来版主就要删文,这样就跟之前没有两样,只是删文的
从自己改成版主而已。
不过,还是有网开一面的机会,就是写信要求版主删除没有违规的文章,就
像是自己把文章清到空白一样,以警告一次处分,累积两次就会水桶了。所
以,想要发文后删文的人,也只能久久做这样的行为一次,这是我个人的意
见,我之前也与Bernon提过这样的标准。
版本是以清新,健康,专业作为版标,AV不该是一件羞于启齿,难以见人的
事情,所以本版其实不鼓励类似偷偷摸摸上来发表文章又偷偷摸摸上来删除
这件事,不想要人知道就养一个分身ID,反正本版的发文标准以分身ID来说
不难达到,不然就老老实实吃一个警告,其实也还好。
一个警告换一个家庭和谐,有比这个还划算的吗?
作者: gaiaesque (請不要叫偶解釋偶der暱稱)   2016-09-05 20:57:00
作者: bernon (沒什麼)   2016-09-05 21:06:00
阿D板主, 臣惶恐 (装可爱
作者: badaseases (BADA)   2016-09-05 21:10:00
推清新,健康,专业
作者: m0324h1987   2016-09-05 22:01:00
清新 健康 专业!
作者: fuckingguy (~~乐斜阿陀~~)   2016-09-05 22:25:00
 
作者: GYd99 (( ̄  ̄||))   2016-09-05 22:36:00
作者: snes9xw (小包薯条)   2016-09-06 00:06:00
清新,健康,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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