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目前小妹所在公司遇到一个出口问题想请教各位
今年8月初出口一批货物至中国,出口报单是以"赔偿"的名义出
口(统计方式94)。因为第一批货物出口后客户认为该批货物有问
题,所以我们公司又再补一批货物过去(8月初出口)。现在客户回
覆我们说发现第一批货物其实没有问题,打算第二批货物要直接向我们
购买。现在问题来了,客户端说因为他们的付款流程要有正式销售的出
口报单文件,才能支付第二批货物款项,现有的报关文件是以赔偿名目
进口,无法付款。所以要我们于9月底出口其他产品至他们公司时,于
报关文件上,额外加上当初以赔偿名义出口的第二批货品品项,这样他们
才能支付第二批货品款项。但我询问报关行,他们回复这样若是被海关抽
查到,会有实到货物与申报文件不符的情况(第二批货品早已出口,但出口
文件上会有第二批货品品项)。所以想请教有经验的大大们,是否还有其他
方式,可以让客户端顺利付款,我们公司也不用额外冒被抽查到申报不符
的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