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6月底会前往中国谈生意,大约3位会一起出发.
会携带大概300万左右的珠宝(翡翠),珠宝会随身携带~ 约一个小包包而已.
不过有看到去年有修法,防制洗钱法...
其他有洗钱之虞之物品: 携带总价值逾等值新台币50万元,且超越自用目的之钻石、宝石及白金者,应向海关申报。未申报或申报不实者,处以相当于未申报或申报不实之物品价额之罚锾。若总价值逾美币2万元者,应向贸易局(电话:02-23510271)申请输出许可证,并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超过50万需要向贸易局申请输出许可证,办理报关...
目前我的理解是程序很复杂,上网查一下应该是要透过报关行付费去协助安排.
有版友可以介绍用过的报关行吗?或报价让我与家人讨论吗...?
※另外回国的话,珠宝可能还是会再携回台湾.....
(以往都是直接出入境,没遇过问题...但看了新制法规,被抓到得不偿失..想问问看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