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版的大大各位好<(_ _)>
第一次来这个版,已读过版规,若哪里不妥当,烦请纠正~谢谢!!
问题叙述:
目前任职业务人员,负责出口日本
任职约半年多,很多知识都还不足
目前有个客户A委托我们向厂商B购买商品
厂商B报价时给我们公司的交易条件为FOR
我们公司出货给客户A的交易条件为FOB
今天在与厂商B确认派车拖到港口的时候
厂商B以"当初报FOR是因为他以为货要运送到我们公司"为由,拒绝运送到港口
我想询问,请问运送到港口是不行的吗?
报关是我们公司负责报的,而非要厂商B去报关
厂商B到港口比到我们公司还近
当初询价的时候其实是询EX-WORK(我是后来才接手的)
到我手上的时候,已经是以FOR的状况去与厂商交涉的了
想请问个位大大交易条件FOR,目的地指定港口,报关由我们报,这样是可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