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务] 三角贸易信用状开立问题 FOB对FOB

楼主: KROH (鱼皮)   2017-09-27 15:41:36
大家好
我是一个业务 最近新开发的客户第一次下单 希望可以第一次交易可以不要有问题~
但目前开信用状遇到一些状况无法厘清 我们公司员工都非国贸专业+新人
希望各位国贸版的大大可以指点一下
出现的角色如下:
A- 韩国厂商 B- 我们公司(台湾贸易商)
C- 台湾客户 D- 客户指定的韩国货代
我们要开信用状给韩国厂商 ABC三方的交易条件分别为
A FOB 交货给 B
B FOB 交货给 C (由D处理拉货到后端)
(在此不讨论A与C联系上的可能性,但目前文件及L/C打算开我们公司售价来进行)
所以 A 在韩国港口上货物到船上给 D (拉货至中国)
理论上银行应该不接受本行以及B之外的CNEE
目前想要这样做,不知道可不可行?
>> CNEE 做 B
>> Notify 做 D (还是要做C呢?)
到时候 A 提单 1 set 给我们,我们背书寄回韩国给D,让D可以领货。
1. 这个做法是可行的吗?目前比较担心拉货因为要换单而延误。
2. 提单到时若要背书转让,L/C是否有需要加注?
*另外,打电话问银行,承办人说CNEE做实际领货人(也就是D)即可,
但韩国银行要能接受才行。不过这样对银行很不利,觉得实际运作
上不太可能这么做。
麻烦大家了,感恩~
作者: miroc (维以不永伤)   2017-09-27 16:00:00
基本上你买卖都是FOB 客人一定会知道工厂是谁。因为FWD是他们指定的。实务上做三角贸易大部分是买FOB卖CIF然后在台湾换单把提单consignee 改客人的资料另外目的港的实际收货人可能是C或是客人的大陆公司。最终换好的提单一定是寄到目的港国家而不是出口国,韩国到中国船程很短,的确从押汇途径取得提单速度比较慢,但是要换单就要一式三份正本去换单才行,如果客人先付了100%全款则可考虑做电放给客人,如果都是FOB交易,你们不介意让工厂和客人都知道对方,也可以一份提单不用换,但提单上面不会有贵公司的资料,这应该是贵公司银行建议的方式,但要银行可以接受才行。另外最后让客人提货的提单作法要先跟客人确认,这样你才知道最后你要换单的内容,再评估换单开状的流程和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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