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近期公司收到环保署来函,告知公司为环保署应回收废弃物的责任业者,
要求我们尽快上网做登记申报~
我们公司是电脑周边设备相关产业
常常会进口一些主机板、硬盘、电源供应器、显卡、萤幕...等个人电脑相关设备
大略看了相关法规及相关责任物列管范围(描述)
在资讯物品类别中,有明显告知主机板为列管责任物
但诡异的是...
在环保署"发文字号:环署废字第1030084248号"的公文
公告列管的货品分类表货品号列(也就是税则)
竟然没有一个是主机板税则(8473.3000.006) ??!!!
而且环保署要求我们补缴的品项中,也没有看到主机板的项目
(我个人认为他们是从海关那直接用他们列管的税则去捞我们公司的进口资料,
请我们补申报的)
列管范围描述中明明清楚载明主机板为列管物,列管的税则中却没有主机板税则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这是否代表,往后两个月一次的营业量申报,
由于我司主机板进口税则采用8473.3000.006不在列管责任物的税则内,就可以不用申报??
主机板税则是8473.3000.006...没错吧@@?
难不成我司主机板税则(8473.3000.006)一直都申报错误吗?..冏
我实在是不太明白,跪求有相关经验的版友替我解惑> <
可以的话,也希望版友能分享大家平日都是怎么记录这类相关责任物的进出口,
以利两个月一次的营业量申报呢?
环保署辅导人员说,之后他们并不会提供资料给我们申报,
并告知在货件进口时本来就要自行判断是否为责任物并记录(这是我们的责任= =||)
以利两个月一期的申报~
而如有责任物直接或间接出口要申报抵消,也要自行将相关资讯记录下来
才有办法做扣抵!
天啊,我光想每月进货件数,就觉得工程浩大啊....Orz
而且,先前我司曾进口桌上型主机,
但由于申报的材质细码选项中并无"桌上型主机"这个分类,
具说这样就要拆开成"原件"方式申报,这是真的吗?(实在不敢置信Q_Q)
也就是说,如果我这一台主机是由
机壳*1+主机板*1+硬盘*2+电源供应器*1+CPU*1+内存*2 所组成
那我在申报时就要拆成...
机壳*1 & 主机板*1 & 硬盘*2 & 电源供应器*1 这样去做申报??真的假的??
那如果多寄几台不同组成的主机,我不就记录到晕头转向了= =
文章有点长,谢谢大家耐心看完~
期盼各位高手可以替我指点迷津,在此拜托大家了m(_ _)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