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任职的贸易公司最近卷入上游食品厂商的风暴里
公司不小心出口了少量的过期食品原料(浓缩果汁.香料)
之前也被卫生局的人员查封了几箱过期食品原料
今天又被卫生局的人告知需要回收已销售国外的过期食品原料
但他们对此也没啥经验.也无法告知我们详细情形该如何做...
却又要求我们要写回收计划&进度报告.需要附上照片
似乎也不能呼拢过去XD
老板的意思希望能在不违法的情况把伤害降到最低
因为我们只是小公司.不太可能负担寄回来的运费.
但可以退钱给国外买家. 只要他们能告知尚有多少库存&自行销毁
不知道版上的前辈是否有处理过这种CASE?
一般都怎么做比较好呢? TKS~
PS: 依法此类案件可罚款6W~2E
不知道这次初犯会被罚多少... (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