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出口商
常常我们出口报关文件的品名,跟国外进口商清关文件的品名会不一样
就算都只有一个item, 指的也都是相同的一样东西
因为国外文件会把属于machine里的配备另外列出来,但没有数量也没有金额
因此就会像下面这样子的情况:
description of gooods q'ty
出口报关文件: item 1. machine 1 set
进口清关文件: item 1. machine 1 set
xxx attachment with 3pcs of yyy
如果不用产证,那就只是做两套文件,一个台湾这边用,一个国外那边用就好了
但是如果国外要产证时,
报关行说我们要多列一个item2 ,品名打xxx attachment with 3pcs of yyy
也要列金额,才能申请跟国外进口清关文件相符的产证
我问可不可以我们出口报关做的像国外文件的秀法,他说要请产证就不行
请问真的是一定要把配备另外拉出来报关这样做吗?
只有这个做法吗?
(会这样问是因为我有去翻一两年前旧的出货文件看,没有这样子拉出来,
而是直接打item 1.machine 1 set
xxx attachment with 3pcs of yyy
跟国外一样秀法,在报单上,产证也是如此秀的
有问过报关行,他说是把报单上的其它项次当成那个配备来请产证,
但是那份旧报单明明只有一个项次,哪来多的其它项次拿来用)
by the way,
有时候国外要求的文件会把xxx attachment with 3pcs of yyy
真的打成item 2,弄成数量是 1 set & 有金额列上去
如果这样,我们这里出口报关也一定要弄个item 2出来报关吗?
拜托版上藏龙卧虎能人们可以好心帮忙解答我的疑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