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为大大好,我是外贸新手,遇到了提单修改的问题,
请各位大大不吝于指教。
提单上的品名为 N6 FILAMENT 70D/24F,
这次是第二次出口,上次出口提单品名 NYLON 6 YARN,
两次出的是一样的东西,NYLON 6 YARN 是一个统称,
N6 FILAMENT 70D/24F是一个比较准确的品名,
客人请我们这边修改成第一次的品名,是印尼的客人,
请问我第二次的品名会造成客户清关的问题吗?
我这边希望不要修改是最好,FORWARDER说今天不确认修改的话,
之后修改费用就以美金计算,因为当地海关会有罚款,
船是在10/21离港的,请问各位大大这是一定要修改品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