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我司向国外厂商买一批原料卖给同在台湾的A公司
而A公司告诉我们这批货最后会给在越南的B公司
A公司告诉我们他会换单 但他要做电放
提单做法是SHIPPER是国外, CONSIGNEE跟NOTIFY都是做A
我们请国外帮做电放 且他知道这票会再去换单给下家
他告知若电放 船公司会直接连线到越南去 越南就可以提货了
若你要在台湾换单 此做法无法在台湾再做任何换单动作
而且你CONSIGNEE是做台湾 若要换单只能领正本换
但客户一直坚持他们现在都没在领正本换单的
都是请国外电放 然后他们自己去跟船公司换
可我上司教我的都是要换单只能领正本去跟船公司换
所以我想请问各位先进大大
我客户这种由供应商直接电放不领正本
之后再去跟船公司做换单的做法是怎么操作的
船公司一般来说都能够允许这种作法吗??
非常想了解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