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理论上跟IPHONE版关联不大,如果你没有想要找个单位来投诉的话,你可以直接END。
实在受不了一直讲消保会消保会消保会.....
http://www.cpc.ey.gov.tw/cp.aspx?n=B9B4B97D1FFE77EF
先送各位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以下简称现消保会)简介,你们可以发现现消保会系依据行政院处务规程所设置的任务编组,其幕僚作业给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以下简称消保处)办。
但是,这玩意并不是你们所想像的政府机关,它只是一个任务编组,有案子要讨论的时候召开,没有的时候就散散啥都不干
http://www.cpc.ey.gov.tw/cp.aspx?n=B83332661DA4E410
送上现消保会设置要点,你们可以看到第四点,“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会议一次;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
所以现在这个现消保会,其实根本不会当窗口受理各位的案件,你们要投诉应该是找消保处。
有些人会觉得很怪,那以前的消保会怎么好像很大可以干很多事。
因为以前的消保会是“消费者保护委员会”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OldVer_Vaild.aspx?PCODE=J0170001
消费者保护法(94年公布版)第40条第1项规定“行政院为研拟及审议消费者保护基本政策与监督其实施,设消费者保护委
员会。”
这条在后来修掉了,现行版本为“行政院为监督与协调消费者保护事务,应定期邀集有关部会首长、全国性消费者保护团体代表、全国性企业经营者代表及学者、专家,提供本法相关事项之咨询。”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170001
↑这就是现消保会在干的事
所以各位如果要投诉,请找对窗口。
既不是消基会(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一个一点卯月跟法拘束力都没有的财团法人)
也不是消保会(消费者保护会,一个每个月开一次会的任务编组,还要有案子才开会)
是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
=========反正你都END了,只要知道现在消保会没啥卯月,要找消保处才有感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