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忙了,我曾经遗失IPOHNE手机,也报案给警方MEI,一个礼拜后,无意间上PC看我dorpb
ox的照片被删除有留下时间、IP于是我请警方针对此IP去调阅位置,通知嫌疑人到案做笔
录(当天他告知警方要跟我和解),此IP位置好巧不巧刚好是在我遗失手机的后面一条巷
子,开了两次刑事庭,内容我就不多述了,结论是嫌疑人说家中是开理发店家中有共用wi
fi偷我手机的人刚好使用他家网络连线,检方最后跟我说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位被告是拿走
我手机的人,所以结案,我还问那为何他笔录说要跟我和解不是做贼心虚吗?检方问被告
,被告回答:我第一次去做笔录不知道要讲什么,因为他会紧张,所以随口问问,看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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