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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违反劳基法名单 家乐福遭罚140万最惨
2019/06/05 工商 邱琮皓
台北市政府劳动局今(5)公布第6次违反《劳动基准法》名单,有119家企业上榜,其中
以家乐福(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受罚金额最高,因未经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使劳工延长工
时,以及未经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使女工于午后10时至翌晨6时间工作,总计挨罚140万元
,而针对裁罚,家乐福也正在进行诉愿中。
劳动局表示,家乐福有工会,但资方一直尚未与工会协商出加班、女性夜间工作的同意权
,这两项违法态样分别是累犯第5次、第4次,分别开罚80万元、60万元,合计140万元。
至于裁罚金额第二高的,则是中国电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给付加班费、加班
时数超过法令规定,遭劳动局开罚110万元。劳动局解释,这也并非首次违反规定,特别
是加班时数超过法令规定已是第5次违反,因此重罚。
台北市政府劳动局劳动基准科科长陈昆鸿解释,这次119家企业中,以违反《劳基法》第
36条第一项“劳工每7日要有2日休息”,也就是违反一例一休的情况最多;其次为违反第
24条第一项,未按规定给付加班费;第三则是,企业置备的劳工出勤纪录,未核实记载劳
工出勤情况至分钟为止。
劳动局在今年2月公布最新的裁罚基准,调整事业单位组织规模、受影响人数的分级标准
,预计从5月开始实施,也就是下一次的企业违反劳基法的处罚标准,将适用新规定。新
修正规定中,只要是上市柜公司、资本额达8,000万以上、雇用人数超过百人的单位,都
将适用较严格的甲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