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于违建,都认为这个问题无解
事实上违建被检举,除非是很离谱的那种
或是要选举被对手挖出来打,逼着要拆除
不然像是骑楼外推、顶楼加盖、后面搭铁皮屋等等
被检举也是一张公文,登录新违建或是既有违建
目前地方政府每个县市不一样,也曾有县市长刚开始扬言处理违建,尤其危险的违建
但实务面数十万个违建怎么处理,还有选举压力
重点是拆除的速度赶不上新增的速度
因为实务上就是新违建排拆,依照顺序排
但即便顺序很前面的,真正要等到被拆或许一辈子也不一定
等于是非法的部分只有一张公文
对于老旧违建,基于选票也不可能去搞他们
顶多不能增建而已
旧违建因为过去法规不全,虽然不合法但可以理解
但对于新违建,为何没有一个类似连续罚锾的方式让对方拆除
实际上违建举报几乎形同虚设,即便是占用骑楼当自己营业空间或私家不给行人走这种
施工期还有可能停工,盖好后也是等排拆
但看到统计数字,六都还好,非六都的拆除有些一年不到10件
那这样违建举报不是只换一张拍照列管或排拆而已?
那不如订立一个时间,这个时间以后盖的违建得连续开罚
好比说114.1.1起兴建的违章建筑开罚
至少不会越拆越多件,还可以增加国库收入
拆违建还要用地方政府经费去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