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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明板友询问的部分:
1.我的收入征信都审核通过,所以才送件设定抵押。
2.原本的房贷已经还本一阵子,这次增贷的额度也高过转贷额度。
今天上午我进线银行客服,
后来房贷中心主管回电表示状况确实是业务向我说的那样,
也表示现在有额度会优先拨款给已完成设定的买卖件,
我这种已设定的转增贷件可能要明年一月才能排到拨款…
以下11/6本文
我用名下自有自住的房子申请转增贷,
对保完也设定完抵押权了,
结果预计拨款前一天,
银行突然通知因为72-2水位告急,
无法如期拨款,
业务说要等到总行通知存款水位回升才能拨款…
还说买卖件房贷也一样停止拨款!?
现在我抵押权设定给银行、地政规费也都付了,
幸好只要继续缴没被代偿的原本房贷就没事,
但买卖件的买方不就变违约还跑不掉?
这种情形卖方或建商可以主张买方违约吗?